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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会议信息]望花区召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会议
浏览:17494次'时间:2019年7月12日

7月11日上午9点,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7家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在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推行“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逐步提升望花区行政执法能力奠定基础。

司法局以及17家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共计4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共有三项议程:一是由区司法局副局长闫堃同志解读《关于落实<望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工作的通知》;二是由司法局科员李苗同志讲解《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的填写说明以及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微信群的有关要求;三是由司法局副局长闫堃同志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迅速传达,提高认识。会议结束后,请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议内设法制机构牵头负责部门制定“三项制度”的综合和落实工作,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围绕职责,负责制定“三项制度”的相关内容和落实制度的具体工作。

二是对照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照《“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清单》等各项清单、流程图制作标准,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三项制度”以及落实“三项制度”相关硬件要求,所有文本内容汇集成册,及时上报区司法局备案。

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自觉履行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主体责任,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月25日之前向区司法局报送“三项制度”推进情况,此项工作纳入到目标绩效考核,请各行政执法机关务必提高重视程度,明确责任,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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