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7-16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二维码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浏览:6243次'时间:2018年11月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120081

    祝家镇小常王寨村有11个大坑,整个沈阳市的垃圾都堆在那儿,影响附近村民饮用水。村里水井里的水上面一层油,烧开后有味道,无法饮用。已经十多年,一直没人管。

沈阳市

水,
土壤

    2018年11月12日,现场调查,投诉问题所在地为祝家污泥临时堆放场,位于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小常王寨村辖区内,该堆放场占地面积约540亩,场地内原设置11个坑,现有9个坑塘堆放污泥(其中1个空坑备用,另外两个坑已合并为1个坑),储存的是沈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非生活垃圾。为了解决沈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去向问题,2007年5月,振兴环保公司(现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宏成运输有限公司名义租用了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祝家村金某某林场场地用于污泥临时堆放。现场根据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2018年5、8月份的地下水监测报告及2018年8、9月份的废气、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地下水及废气不超标。现场未发现其它新的环境问题。
    同时,对大常王寨村1户村民的自备井、小常王寨及裴家堡村各1户村民的自备井进行采样,未发现油污现象。2016年以来,有关部门开展的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区周边地下水未受污泥污染。

基本
属实

    2017年5月开始进行污泥处置工作,按照整改要求,将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污泥处置工作。截至目前,9个污泥堆存坑已清理完毕5个,完成回填2个,1个正在回填。
    截至10月31日,已处置38.33万吨(含上清液),已完成总进度40.36%,年底前完成总进度的50%以上,确保明年按期完成祝家污泥处置任务。

2

X210000201811120085

    沈阳各家污水处理厂存在不达标排放问题,有偷排现象。

沈阳市

其他
污染

    11月14日,调查发现:沈阳市35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85万吨,1-10月份日均处理量约为220万吨。全市35座污水处理厂中,3座为一期、二期并用厂区,共用同一排污口;此外有2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生产调试。
    经统计,年初以来,全市共开展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382次,对其排放行为开展监督检查285次。针对监督性监测发现23家(次)污水处理厂排水数据疑似超标情况,依法依规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共计处罚金额455万元。综上,全市列入环保排放监管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确存在偶发超标情况,经依法调查取证,所有超标情况均得到有效处理。此外,在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并未发现污水处理厂存在偷排行为。

基本
属实

    将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排放监测和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及时依法查处排放超标和偷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3

X210000201811120091

    沈阳市沈阳东进化工产业有限公司VB1项目未批先建;新老厂区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偷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偷卖给无资质单位处理。
    
二、大连市大连东泰产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在花园口露天堆放大量电子废物,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不全;污水处理系统及生化处理系统不正常运行。
    
三、沈阳盛京医院滑翔和南湖院区污水处理站经常不正常运行,含有病原体的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

沈阳市
大连市

其他污染,
土壤,水

    一、11月13日,现场调查:1、该公司有老、新两处厂区,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VB1项目2014年12月放弃项目建设,经查未发现违规建设问题。2、目前,该公司老、新厂区均停产,在线监控表明,停产前污水排放无超标;停产后外排流量为零。日常环保监察未发现有暗排、偷排现象。3、生产过程产生釜残、废盐酸等危险废物合计138.596吨,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入库记录相符。该公司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015年2至今分5次转移72吨,现库存66.596吨,未发现危险废物私自处置现象。
    二、经查,该公司全称大连东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位于大连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二段28号,2016年开始正式投产,2016年1月4日取得辽宁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未发现东泰再生公司现场贮存电子废物。每季度对该企业进行检查,企业没有出现贮存电子废物的情况。
    2、核查东泰再生公司近一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收集处置量与实际收集处置量相符。该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手续齐全。
    3、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无生产废水外排迹象。生活污水主要来自食堂,经化粪池进入市政管网,通过花园口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1、沈阳盛京医院滑翔分院污水处理站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医院污水处理站由第三方辽宁华泰科技集团负责运营。11月13日对该院进行现场检查:该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良好,运行稳定正常,加药及设备维护等记录台帐齐全。该医院每天对污水中余氯浓度自行监测两次,监测记录均显示数据不超标;每月委托第三方对病原体粪大肠菌群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均不超标。该医院医疗废物委托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收运处理,污泥产生量和转移量一致。8月份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病原体粪大肠菌群数据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11月13日现场核实,沈阳盛京医院南湖院区污水处理站的运营单位为辽宁华泰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实际日处理量4000吨,现场污水站水泵、罗茨鼓风机、二氧化氯发生器及构筑物均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及检测报告齐全,现场对污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不属实

    一、进一步加强对沈阳东进化工产业有限公司的环保日常监管。
    二、1、要求盛京医院滑翔院区严格按环评及国家法律,自觉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接受监督管理;要求该医院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人员的操作培训,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定期抽查排查,确保对该医院的有效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杜绝污染现象发生。

4

X210000201811120006

    大连开发区双D港附近崇达电子、太平洋电子、吉星电子等线路板工厂环保处理设施陈旧,处理能力不足,大量电镀废水直排生活污水管网,污染环境。

大连市

    一、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于2015年新建污水处理站和废气处理设施。该单位新建废气处理装置包括活性炭纤吸附装置5台,处理能力116400标立方米/时;喷淋净化塔18台,处理能力660300标立方米/时;布袋除尘器9台,处理能力50400标立方米/时,处理能力符合环评要求。该单位污水处理站配备有先进的全过程工况运行监控系统和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处理能力1680吨/日,符合环评要求。
    该单位产生的电镀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小窑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有全过程工况运行监控系统和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在线连续监测系统与新区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联网。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二、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从原厂址搬迁到董家沟大连半导体照明工业园内,未安装生产设备,不存在生产行为。
    三、大连吉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1000吨,实际日处理量80吨左右。生产车间配套新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和集尘装置,处理能力均符合环评要求。该单位电镀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委托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再次进行深度处理,并没有直排生活污水管网。

不属实

    聘请专家对电镀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并出具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
    进一步加大对各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定期开展现场监察、监测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5

X210000201811120008

    吴宇集团在大连市高新园区凌水湾填海,原本16公里长的自然海岸线现在被填的只剩下200米天然海滩,现在EOD国际商务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会使这200米的天然海滩不复存在。

大连市

海洋

   填海项目已取得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用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辽海渔环字[2014]441号)。《环评报告书》第十三章13.7“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与可行性结论”明确:“本工程的实施,能较好地发挥海域的自然资源优势,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海洋环境影响综合分析和评价表明,填海造地将占用部分海域,但对区域整体环境不构成较大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科学优化工程设计,完全可以将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合理、可承受的程度。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该项目为离岸人工岛式填海,不占用自然岸线。

不属实

    

6

X210000201811120018

    一、普兰店区大刘家街道大刘家水库周围的树木和植被被人伐掉,改成苗圃,苗圃使用大量化肥和农药污染水源;
    
二、水源保护区内有人违法建设两栋别墅、八栋房子、两个大棚,给水源地安全带来隐患。去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一直未解决。

大连市

其他污染、水

    一、水库周边6个苗圃占地1532亩,全部为非林地,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毁林现象。经大刘家街道和林业部门走访问询周边居民,不存在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的问题。经监测,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三类标准。
    二、经测绘技术部门测量比对后确认,投诉的2栋别墅、8栋房子、2个大棚均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部分
属实

    2017年4月已对两栋违规别墅进行查封,现已进入司法程序,申请强制拆除。

7

X210000201811120030

    丰荣街道长山寺村大沙河边养猪场,距大沙河水源地不足百米,养猪粪水直排河里污染水源,影响周围居民。

大连市

    该养猪场距离大沙河坝体30余米,发酵粪肥全部用于大棚区和农田施肥,粪水不外排。现场检查,粪污设施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养猪粪水直排进河里污染水源问题,养猪场周围没有居民居住。

基本
属实

    继续加强对该养猪场的管理。

8

X210000201811120037

    大连供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使用劣质煤,设备陈旧,致使排放不达标

大连市

大气

    2018年11月14日,调取2016年以来大连供暖公司燃煤采购情况、市质监局锅炉安全与能效检验情况、市监测中心煤质检测情况、8个属地环保部门对锅炉监管及运行达标情况。
    经查,2016以来该公司年耗二型烟煤约30多万吨,发热值在5000大卡以上,综合环保部门近年来对其煤质检测情况,近年来用煤符合《商品煤质量--链条炉用煤》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该公司在用锅炉符合安全检验要求,锅炉效率在76.30%-84.72%之间,符合《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及《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要求。在用燃煤锅炉2016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同步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测系统,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不属实

    下一步继续强化燃煤锅炉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

9

X210000201811120086

    1.大连市城山头滨海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乱象,辖区内企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2016年11月,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发保护区企业关闭令第18号文件,至今有2年了,仍有大部分企业没有关停,一直在非法生产。比如兆海水产品公司、君佳丽水产品加工厂、2家船厂、王旭两处育苗室、汇鑫育苗场等多家企业使用小型燃煤锅炉,污染大气环境,大量超标污水直排大海,造成严重的海洋污染。
    2.大连市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棒棰岛公司暗箱操作,把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棒棰岛公司所在区域划出保护区。棒棰岛公司非法建港,把保护区内核心区的山头劈掉填海。

大连市

土壤

其他
污染
违规建设项目

    一、经排查,目前城山头保护区尚有88家企业待清理整顿。经核查,保护区内企业多为小型水产品加工作坊,为季节性生产,绝大部分企业已停业,锅炉已停用,但确有个别水产加工企业存在季节性生产情况,两家船厂存在作业现象。大连市环境监测站对城山头保护区内海水水样进行监测,结果均为二类水质,不存在严重污染海水现象;保护区内现有锅炉76台,因各企业已停产,未开展监测工作。
    二、1、自2001年保护区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来,保护区从未对各功能区进行调整,大连棒棰岛海参发展有限公司一直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
    2、大连棒棰岛海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码头,有正规的环保手续和验收手续。
    3、大连棒棰岛海参发展有限公司所治理的大李家宫屯山体位于保护区实验区,滑坡治理工程有正规的环保手续和验收手续。

基本
属实

    已采取措施:11月14日拆除林源水产品加工厂,建筑面积424平方米,占地面积1196平方米;二是11月15日拆除大连开发区正伟水产品养殖场,涉及建筑面积443平方米,占地面积3011平方米。下一步:1.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逐一排查企业,确保各企业清理整顿前均处于停产状态。2. 根据《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新区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13家以上企业的清理整顿;2019年年底前完成25家以上企业的清理整顿,其中包括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鹏远养殖场;2020年底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剩余项目的清理整顿,其中包括:大连兆海水产品有限公司、金正海珍品育苗厂、大李家修造船厂、大李家君佳利水产品养殖场、城山修造船厂。
    

10

D210000201811120038

    纪某某把鞍钢的建筑垃圾和化工垃圾都倾倒至万水河(鞍钢矿渣厂北墙外)的河道,同时加工部分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废物,产生粉尘污染,并把生产废水直排到河里,污染河水。

鞍山市

大气,土壤,水

    该地块位于立山区南沙河立山段末端南岸,鞍钢北门西侧,面积大约11万平,权属归立山区西沙河村。2018年11月14日上午,现场核实,该地块存放多处建筑垃圾、矿渣和废旧塑料制品及9处私建违章建筑,其中建筑垃圾和矿渣大约2万立方米,废旧塑料制品大约200吨,所占用场地面积大约2万平方米,违章建筑占地面积约2000多平方米,建筑垃圾和矿渣已覆盖,未发现生产迹象和用于生产的设备,也未发现扬尘污染和废水直排南沙河现象。

基本
属实

   2018年11月15日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采取取缔行动,该地块9处违章建筑已拆除完毕,并开始清运物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责令其20日内清除南沙河漫水桥以西的河道部分土地堆放物,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罚款。

11

X210000201811120020

    偏岭镇贾家堡前村东辉轻烧窑生产时黑烟弥漫、粉尘飞扬,生产废水直排,噪音扰民严重。

鞍山市

大气,水,噪音

    举报反映的企业为东辉镁制品厂。经现场调查,该厂2018年根据鞍山市、岫岩县镁制品企业环境治理要求,厂房、库房、窑顶部、投料口全封闭,配备水浴降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厂内设有一台洒水车及一台吸尘车,厂区采用洒水车降尘,厂区路面硬化。2018年7月14日通过环保专家现场验收。
    现场取样监测结果达标排放,不存在“黑烟弥漫”、“粉尘飞扬”情况。该厂生产时只产生少量出渣水,厂区内西侧建有一防渗废水储集池,用于收集出渣水及检修时排放水封水所用,待水满后用水车吸取重新投放于窑上水箱内,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现象。该厂的噪声源主要为轻烧镁窑除尘器风机,该厂轻烧镁煅烧工艺24小时连续生产。2018年11月14日岫岩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昼夜噪声进行了两次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不属实

    环保部门将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12

D210000201811120068

    章党镇营盘村北侧的鑫隆硅镁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渗井排放,导致地下水被污染;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废料堆放在大王水库北侧,污染水库。

抚顺市

水、土壤

    2018年11月13日,现场调查发现:
    一、经认定,投诉人反映“渗井”为污水储存池,不是渗井。东洲区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11月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营盘村村民的地下水采样化验,监测结果不超标。
    二、企业生产过程中仅产生铬铁废渣,为一般固废,不是化学废料。企业厂外有一遗留的渣场,目前仅存少量废渣,为防止扬尘污染采用苫布全覆盖。企业正在对遗留厂外渣场废渣进行清理,于2018年11月底全部清空。
    经抚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大伙房水库例行监测,监测结果重金属均不超标。

基本
属实

    该企业前期污水井存在环形内壁防渗不到位问题,企业已于11月10日完成整改。

13

X210000201811120075

    清原镇柳河路王某某于2009年8月26日在南口前镇张家堡村河沿匠人沟大林子东、西购买天然林1055亩(一级防护林920亩、商品林135亩,林班号为7林班35、37、40-43小班)。2010年至2011年,王某某采伐国家一级防护林920亩,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

抚顺市

生态

    2018年11月13日,现场调查:“40-43小班”确实存在超设计蓄积量采伐及未按设计规定的方式进行采伐施工作业行为;同时还发现在设计界限以外有1处非法采伐林木现象,7林班35小班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非法采伐林木238株,蓄积55.616立方米,初步确定采伐嫌疑人为张立军(已死亡)。

基本
属实

    针对超采未按规定方式采伐及盗伐违法问题,2018年11月15日,式移交给森林公安分局进行刑事侦查。

诫勉1人,通报1人。

14

D210000201811120020

    火连寨高城村黑马化工厂偷排工业废水,污染附近地下水。

本溪市

    11月13日下午15点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产品为苯甲酸钠,生产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均循环利用。清洗车间地面和设备产生的水经车间内地沟流入回收池中,再加入活性炭脱色,水清后打入合成罐回用于生产加工。企业有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沉淀后回收至锅炉车间储水罐内生产使用。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施肥。因此,生产环节不排放废水,也不存在偷排问题。另外,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的附近地下水进行监测,共抽取2个地点水井检测,1#(院内)位于厂内西侧、2#(院外)位于该厂正门前一民居内。检测结果显示:1#(院内)、2#(院外)监测点位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不属实

    

15

X210000201811120047

    边门镇辽宁东盛食品公司夜间将屠宰废水排放到附近山地中,污染地下水及明亮村居民饮水井。

丹东市

    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也未发现废水有外排迹象。通过排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南侧山上建有一个约240m3蓄水池,池内有废水。凤城市监测站对该企业厂区南侧山上的蓄水池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蓄水池内废水COD超标。该企业未按环评规定,擅自用水泵通过管道将废水打入厂区南侧山上的蓄水池用于灌溉周围果树的行为,涉嫌私设暗管,逃避监管。该企业厂区附近仅有一户居民,距厂区约有500米距离,企业果园位于厂区南侧山上,距居民约700-800米远距离。根据举报反映的问题,凤城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对该户居民家井水进行采样化验,依据2018年11月14日,凤城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数据达标,未对地下水及明亮村居民饮水井的井水造成污染。

属实

    针对该企业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凤城市环保局于2018年11月19日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给予该企业10万元的罚款处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针对该企业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凤城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给予该企业10万元的罚款处罚。

16

X210000201811120055

    蓝旗镇新立村纸箱厂和厕所垫纸造纸厂,生产废水排入附近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丹东市

    2018年11月12日,对丹东天德顺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企业污水排入附近河道。2018年11月20日,凤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总排污口和汇入河流点上游、下游100米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结果达标。

基本
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17

D210000201811120003

    八河川镇兴隆峪村6组的金利矿业有限公司在河边建了2个尾矿库,没有做防渗处理,将含有放射性的污水排放到北股河内,污染了几百亩耕地,影响村民身体健康。2008年村民到环保部及省环保厅上访,有文件要求其停产,但一直未停产。2017年曾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无果。

丹东市

辐射、
水、
土壤

    一、投诉反映的2个尾矿库实为一个尾矿库和一个尾矿堆场。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表明该企业尾矿库已按照尾矿坝设计要求做好了防渗处理。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均未发现尾矿库有污水外排现象。尾矿堆场在2013年已停止使用,目前已完成了渣堆复土、植被恢复等相关治理工作。没有污染耕地问题。2013年8月,辽宁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踏查和取样监测。因监测结果高于当地环境本底水平,该企业按要求停止了伴生矿区的采矿活动。2014年9月17日,辽宁省核安全局在沈阳组织召开了对《丹东金利矿业下甸子铁矿放射性调查与评估》的报告审查协调会,会议纪要中得出结论,该企业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属免管限值,不会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二、没有查找到关于“2008年有关文件要求其停产”的相关文件。2017年针对此情况,该企业于2017年5月17日委托辽宁省核与辐射监测中心重新对周边γ空气吸收剂量率进行了检测,其监测结果显示均处于丹东地区本底值。投诉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8

D210000201811120023

    一、罗罗堡镇棉花张村于某某、周某某和关某某各有一养殖场,有异味,且产生污水污染地下水。举报人去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养殖场只是简单修个粪池,底部没有做防渗。
    二、罗罗堡镇棉花张村原来的学校已经变成塑料加工厂,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生产塑料时异味扰民。
    三、罗罗堡镇棉花张村没有垃圾站,村民的生活垃圾、养殖垃圾全都堆积在附近的沟里,污染环境。
    四、朱屯村孙某占用上百亩耕地建设生态园和养殖场,破坏土地资源。

锦州市

土壤,水,
大气,生态

    一、反映的罗罗堡镇棉花张村于某某、周某某和关某某养殖场分别为于文阁、周佳贺、关玉国生猪养殖场。于文阁原猪场已于2017年7月空栏弃养,原粪场和污水池已填平复耕。2016年建设的另一年出栏生猪1500头项目已经在北镇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并在北镇市畜牧局指导下修建了防雨防渗堆粪场和污水沉淀池;周佳贺猪场年出栏5000头生猪建设项目已经北镇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并在北镇市畜牧局指导下修建了防雨防渗堆粪场和污水沉淀池。关某某(关玉国)猪场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建有56立方米沼气池,存在污水溢流情况。
    二、 该塑料厂为北镇市千缘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由北镇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未验收。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外环境未发现有异味存在。
    三、棉花张村拆除了原有的垃圾收集池,实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每户村民下发两个垃圾桶,垃圾定期收集并运送到北镇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村内未发现生活及养殖垃圾堆放沟里的现象,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四、朱屯村孙某为罗罗堡镇罗罗堡村村民孙凯,分别于2015年8月、2017年9月违规建设房屋和饭店。针对其两次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并已将上述两件案件移送北镇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养猪场占地面积约15亩左右,属于农业范畴内,举报内容显示占用耕地数量上百亩不属实。

部分
属实

    一、罗罗堡镇政府已对溢流污水进行了清理,同时要求其按畜牧局指导,定期将粪污进行还田利用或做无害化处理。2018年11月15日,经北镇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以上3户9个监测点位的地下水进行监测,氨氮指标均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罗罗堡镇政府已开始实施棉花张村饮用水工程,现打井选址已完成,工程已开工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近期组织监测并开展验收工作。

19

X210000201811120023

    沟帮子八零四单位家属房附近的农药厂,生产废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生产废水污染居民吃水井。督察组来时该农药厂停产,走后恢复生产,污染问题未解决。

锦州市

大气,水

     2017年4月至11月,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八零四单位家属房附近的农药厂)进行了改造,废气、环境空气均达标排放。2017年10月完成药肥车间搬迁,满足了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
    经调阅北镇市硕丰农药有限公司用电量,该公司2017年11月改造完成后恢复生产,除夏季为生产淡季外,均正常生产。

不属实

    

20

X210000201811120035

    余积镇半壁山村续爱石屯,有一处十万只规模的肉鸡养殖场,距离最近居民住宅60米,换气扇正对着居民住宅,气味扰民,养鸡粪水污染生活用水。

锦州市

     经核实,该养鸡场名为凌海市佳牧养殖合作社,位于余积镇半壁山村,法人代表王亮。年最大出栏量为28万羽,于2017年2月份进行网上备案。该养鸡场建有粪污自动化收集设施,粪污日产日清,外售,建有雾化除味设施。场界距离北侧小石村290米,东侧大石村460米,北侧一果园内的一户居民160米。 2018年10月12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标,达不到异味扰民程度。养殖场所产废水均农业还田。2018年11月16日,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养殖场及居民索忠岩家水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所检项目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不属实

    

21

D210000201811120074

    紫都台镇宝合堂村关山沟因建京沈高铁导致井水干枯,新打深井里的水颜色发红,经检测,氟超标。

阜新市 

    阜蒙县紫都台镇京沈客专三棱山隧道斜井工程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由于工程施工导致隧道周边地下水位下降。经阜新市铁建办协调,委托辽宁锦州勘察设计院进行实地勘测后,为119户居民打了深水井120眼,其中一户多打一眼灌溉井。2018年6月完工,当时根据相关要求,每个标段(当时分三个标段)随机抽两户进行了水质抽样检测,6户检测水质不超标。2018年6月水井施工完毕后,阜蒙县紫都台镇宝合堂村关山沟组王某某等三人反映水质问题。2018年7月5日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取样化验,监测报告数据未发现饮水安全隐患(未含氟指标)。10月16日,村民王某某等人将检测水样送至北京新奥环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氟超标。2018年11月12日,阜蒙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预防控制所对王某某6户居民水井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3户井水氟化物含量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同时未发现水质呈现红色的现象。

基本
属实

    一、紫都台镇政府协调高铁项目部已经为氟超标户3户送水解决临时饮水问题。同时,由市铁建办为3户氟超标农户重新选址打井,现已进入现场勘测阶段。
    二、立即由县政府聘请第三方对其余114眼水井进行全面检测,如有超标的,也重新选址打井。

22

X210000201811120021

    阜新氟化工生产基地内有宇泽化工、汉道化工、氟托化工三家企业私设暗管,利用渗井往地下偷排污水。宇泽化工暗管在厂区西北角污水站地下,氟托化工渗井在污水池下。

阜新市 

    2018年11月15日至16日,对氟产业开发区内的宇泽、汉道、氟托三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一、三家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污水处理站及中间站在线检测系统运转正常。
    二、调阅三家公司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公司水平衡相关资料,未发现有暗管、渗井偷排现象。
    三、监理单位: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宇泽和氟托公司、辽宁天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汉道公司出具了监理证明材料,证明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无私设暗管、渗井。
    四、相关部门采取白天检查、夜间巡查的方式对各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各企业有偷排情况。

不属实

    

23

X210000201811120081

    原奇凯化工厂院内存放大量废塑料桶、废铁桶,化工气味浓重,院内土地焦黄,举报人怀疑土壤被污染。

阜新市 

土壤

    原奇凯化工厂为奇凯(阜新)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和生产含氟医药和农药中间体以及其它精细化工中间体的企业,成立于1996年,原隶属于阜新市化工医药行办管理。按照2013年7月3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原奇凯化工厂应于2014年8月底前搬迁至阜新市氟产业开发区。2014年7月末企业停产并开始搬迁,后因企业资金问题致使在建的新厂未能投产,导致现厂区内存储了部分化工原料和危险废物,其中固体废物527吨,液体废物约500桶,180吨左右。阜新市环保局于2017年开始启动行政代执行程序,其中甲方为市环保局,垫资方为海州区政府,处置方为辽宁环保集团环发公司。
    经现场核实,厂区裸露土地部分土壤颜色偏黄,初步判定为设备、管道拆解过程中遗撒所致,已委托环发公司进行清理,并按危废进行安全处置。

属实

    一、2018年9月10日阜新市环境保护局与辽宁环保集团环发公司签订危险废物代处置服务合同,并于2018年10月15日对奇凯(阜新)化工有限公司下达《阜新市环境保护局代履行决定书》,实施了行政代执行。截至2018年11月7日,环发公司已将奇凯(阜新)化工有限公司固体部分的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置。待环发公司焚烧炉设备安装后,启动对180吨液体危废的处置程序。目前,海州区政府对贮存设施进行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安排专人对危险废物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不发生危险废物丢失和泄漏。
     二、2016年12月9日,阜新市环保局对奇凯(阜新)化工有限公司依法下达《阜新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于2017年6月13日对奇凯(阜新)化工有限公司下达《阜新市环境保护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于2017年6月29日申请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18年初经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核查,阜新市确定了土壤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奇凯(阜新)化工有限公司已列入其中。目前市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并依据信息采集结果按照国家《关闭搬迁企业风险筛查与分级技术规定》进行风险等级确定,预计2018年底完成。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9年起,根据风险等级判定结果开展监测和调查评估工作,根据监测和调查评估结果,开展风险防控与修复等工作。

24

X210000201811120010

    辽阳千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00t/d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暨余热发电建设工程未批先建,距离居民一墙之隔,噪声、粉尘污染环境。该企业擅自破坏环保部门设置的规范化排污口标识牌。投诉人称2017年已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该问题,未得到解决。

辽阳市

大气、噪音

    11月14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该企业项目建于2007年8月,于2008年6月取得了原辽宁省环保局《关于辽阳千山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暨余热发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企业行为属于未批先建。2008年原辽宁省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行为处罚款20万元,罚款已缴纳完毕。
    二、经查阅项目环评审批文件,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经现场勘测,该建设项目的无组织排放源(物料临时堆场)边界距举报人的住所最近距离为519.7米,满足环评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500米的要求。现场检查,该企业的除尘、降噪设施齐全。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没有出现超标排放现象。经查阅企业监测报告,生产过程中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三、经调阅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该企业共有64个废气排放口,没有废水排放口。现场检查时,所有废气排放口均设立排放口标识牌,没有损坏的现象。另外,投诉人2017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的问题,受理编号分别为143、214、298、584、1366、6374,属实部分均全部得以解决。

基本
属实

    相关部门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25

X210000201811120013

    荣华街小区住户质疑辽化石化公司炼油厂《完善550万吨/年原油加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造假。报告书中说炼油厂距离最近的居民生活区在1100米外,但荣华街小区距离该厂最近处仅300多米,双阳小区只有一墙之隔。

辽阳市

其他
污染

     辽阳石化550万吨/年原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后于2005年11月23日进行了批复;项目建成后经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于2009年6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批复。辽阳石化550万吨/年原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完整。辽阳石化550万吨/年原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为:“根据现状调查,辽化炼厂厂界外最近居民点——辽化生活区位于炼厂西南侧近1100m处”,反映“报告书中说炼油厂距离最近的居民生活区在1100米外”情况属实;通过现场调查,反映“荣华街小区距离辽阳石化炼油厂厂界最近处仅300多米,与双阳小区只有一墙之隔”情况属实。
    辽阳石化炼油厂包含550万吨/年原油加工和350万吨/年常减压等项目。辽阳石化在启用350万吨/年常减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环审〔2011〕179号)中对辽阳石化所有生产装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进行了确认,其中辽阳石化炼油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是700米。荣华小区和双阳小区建设早于辽阳石化550万吨/年原油加工项目建设。
    为解决辽阳石化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问题,辽阳市宏伟区双阳、荣华地块分别列入全国2014年和2015年棚改计划,2015年开始建设双阳鑫区和荣华鑫区两个住宅项目,2017年9月开始入住。辽阳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和5月23日,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目前,共征收房屋2072户,占总数的85%,剩余360户未签(含4户公房,356户居民)。未签搬迁协议居民于2017年就辽阳石化污染问题、350项目700米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棚户区政策等问题申请了行政复议及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方面,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于2017年年中下达了维持辽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决定。行政诉讼方面,部分被征收居民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下达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基本
属实

   

26

X210000201811120087

    铁岭东开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在马家寨镇大红石村山沟里建了一个电镀厂,无废水处理设施,含铬镀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铁岭市

    现场检查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马家寨镇大红石村电镀厂为原开原市康宁防腐厂技改项目,现为开原市钰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金属配件加工企业,主要对整筒抽油泵泵筒内孔镀工业硬铬。该项目2014年通过环评审批,2017年10月通过验收后投入生产。      
    该公司泵筒内孔镀铬生产线和镀液槽均采用闭路循环,并采取水泥池、铁槽、PVC管壁三层防渗漏措施;生产时产生的铬酸雾采用铬雾净化捕集装置回收再利用;冷却塔的冷却水经净化后循环利用,根据《开原市防腐厂整筒抽油泵泵筒内孔镀工业硬铬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现场未发现电镀液渗漏现象。
    开原市卫计局已对该厂地下水采样检测。据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地下水中六价铬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限值。因开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无土壤监测资质,已协调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土壤进行监测,目前正在等待监测结果。

不属实

    

27

X210000201811120015

    三宝乡扎兰村王某某在河中心浅滩建养猪场,养猪污水、粪便直接排入河中,污染河水,影响三宝乡饮用水源水质,间接影响下游白石水库水质。

朝阳市

    该猪场现存栏生猪5160头,其中仔猪1744头。养猪场建设位置不属于河滩地,并且在河道浆砌石护岸坝外侧,未建设在河道中心浅滩处,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养猪污水和粪便直接排入河中现象。
    北票市宏顺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已经畜牧部门验收合格。猪场划分为生活区、生产区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区,场内污水排放全部通过地下暗渠排入污水池,场区布局合理。粪污处理设施建有:污水处理池两处,总体积4500立方米,粪便堆积发酵池一处,体积750立方米。 粪污处理设备有:干湿分离机一台,自动吸污车一辆,污水泵两台和污水管等。污水春秋两季用于浇灌大田,夏季用于浇灌大棚、蔬菜保护地或果树。堆粪场粪便发酵后用于农田做肥料。
    因没有污水粪便直排行为,所以该养猪场不会影响三宝乡饮用水源水质和下游白石水库水质。

不属实

    

28

X210000201811120072

    二十家子镇东南沟村凌河泉豆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燃煤锅炉,异味扰民,生产废水通过渗坑排放,污染地下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已经反映过该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朝阳市

水,
大气

    经调查该案件与去年5088号案件重复。2017年5月朝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为了防止企业私自生产出现问题反弹,2018年对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企业已经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经现场勘验,该举报案件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29

D210000201811120043

    大洼街道办事处(原大洼镇政府)西北侧有一片化工厂,距居民区约100米。这些企业夜间偷排工业废气,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盘锦市

大气

    2018年11月13日、14日,现场调查发现:  
    一、大洼工业聚集区内所属石化企业13家,主要以燃料油储存、调和为主。工业聚集区南侧清华园居民小区B区与大洼工业聚集区相距100米左右。
    二、11月13日晚,夜查未发现企业有偷排行为。11月16日晚9时,大洼区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部门对工业聚集区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三、14日检查中发现盘锦天和利石化有限公司油罐车敞口卸车, 散发异味。华冠中交路星、弘亨、天瑞祥、富禾、北方燃料、得胜等6家企业存在卸油槽入口封闭不严,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回收装置造成无组织排放的行为,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基本
属实

   一、对盘锦天和利石化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万元;
   二、对工业聚集区内盘锦天和利石化有限公司等7家存在环境隐患的石化企业卸油槽实施查封,同时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7家企业2018年12月31日前在卸油槽入口安装密闭装置;2019年5月1日前安装尾气回收装置。
   三、加强对工业聚集区企业环境监管,对工业聚集区内石化企业采取季度监测和不定期夜查等监管方式,防止企业偷排废气现象的发生。

30

D210000201811120054

    东风镇栾家村西侧的瑞昌化工厂将工业废水排放到稻田排水沟,导致农作物死亡。

盘锦市

    2018年11月15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环评批复要求企业“处理后废水达标排入厂外污水管网,进入东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后直接排放”。现场调查企业污水处理达标后进入东风镇污水处理厂,通过处理厂排放口直接排放到稻田排水沟,符合环评批复要求。为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责令企业安装了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设备。不定期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2018年4月-6月共监测4次),监测结果均为达标,经过第三方监测(2017年10月-12月共监测3次)企业废水达到了直排标准。
    二、沟渠两岸稻田有独立的供水沟渠,排水沟渠的水不作为灌溉使用,对稻田、农作物生长不造成任何影响,现场调查未发现农作物死亡现象。沟渠沿岸的东风镇栾家村、河沿村、驾掌寺村、腰屯村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出具证明,近几年来沟渠两岸的农作物没有死亡现象。

基本
属实

   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环境监察监测频次,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31

X210000201811120024

    一、兴隆台区兴海街道陈屯村小梁玉村西北的盘锦辽河油田大力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北沥公司,产生的有毒气体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二、该屯西火炬天天燃烧,噪声扰民。三是距离该屯北不足200米处有6个大油罐,存在安全隐患。

盘锦市

噪音、大气

    11月14日、15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日常监管中,小梁玉村附近相关企业确实存在涉气违法问题,环保部门均依法查处。2018年11月13日、15日、18日,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对相关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二、举报人反映的火炬为中油辽河石化分公司东区高架火炬。企业在正常生产,无异常状况发生的情况下,火炬对周边影响较小。经查阅近年来企业厂界噪声自行监测报告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在装置偶发异常状况、装置开停工等情况下,火炬应急燃烧放空过程,放空气体组分复杂、气量大、消烟蒸汽投用量大易引发火炬火焰大、噪声大、冒黑烟现象发生。在11月13日至15日的巡查和监测期间,该公司生产正常,燃料气系统运行平稳,炼厂气全部回收利用,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三、投诉案件所提到的6个大油罐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分销售公司盘锦沥青储库。11月14日,盘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调查,该库储存沥青,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其储罐与居住区安全距离为60米。经核实,该库现与最近的居住区距离约176米,安全距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

部分
属实

    要求相关企业持续加强企业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使用。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强化装置操作管理,确保装置平稳运行,严控异常排放。严格履行装置检修、突发状况报告与公开公示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维修过程中的防治污染措施。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改善区域环境。
   

32

X210000201811120025

    一、东郭镇辽宁振兴生态纸业有限公司,近一万吨固体废弃物白泥未经处理堆放厂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该厂生产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所谓氧化塘,夜间排至苇田。污水处理设施只在环保部门检查时使用,发票显示购买污水处理使用药剂量与实际处理所需量不符;
    
三、该厂将羊圈子苇场、东郭苇场近10万亩湿地改为稻田,破坏湿地生态环境。

盘锦市

水、
土壤、生态

    11月14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今年以来企业生产产生白泥约为2万吨,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将其作为铺路材料,做到了日产日清,现场未发现白泥未经处理堆放厂区现象。企业于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共4次对其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二、企业建有废水处理设施一套,采用物化+生化+生态净化三级处理。实际处理量约为1.6万吨/天,其中8000吨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其余处理后的水进入3000亩氧化塘再进入2.3万亩芦苇表流湿地。企业在污水处理设施进口,污水处理设施进入氧化塘出口,表流湿地出口安装三套在线监测设施,其中表流湿地出口在线监测设施与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监测中心联网,盘山县环保局于11月14日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口水质、污水处理设施进入氧化塘出口水质、氧化塘内水质、流湿地出口水质均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环评要求。污水处理用聚丙烯酰胺用量约为800Kg/天,聚合氯化铝液体用量约为6700Kg/天,用于气浮机絮凝;磷酸氢二铵用量约为150Kg/天,尿素用量约为300Kg/天,用于氧化沟微生物营养;消泡剂用量约为100Kg/天,用于氧化沟喷淋消泡。药剂使用情况相关台账与企业购买发票总量相符。
    三、经羊圈子镇政府、东郭街道办事处核查:企业没有将羊圈子苇场、东郭苇场湿地改为稻田的行为。

不属实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增加现场检查及环境监测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严肃查处。

33

X210000201811120080

    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开发区东郭镇欢喜岭村东面7000亩国家级保护湿地被非法交易。2016年盘锦市广浩公司在600亩湿地上盖商品楼60栋,李某某把剩下6400亩湿地大肆破坏,开发成多个养虾池出售给他人进行养殖,以开发的名义破坏国家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盘锦市

生态

    11月13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经现场核实:盘锦广浩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东郭街道欢喜岭村开发建设欢喜家园小区,该项目为自然保护区区域及周边生态移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4亿元,建设内容为41栋6层住宅及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项目占地150亩。盘锦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认定:“该项目建设在保护区范围外,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不会造成影响”(盘辽河管函【2015】65号),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认定“欢喜家园项目不在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关于在保护区外建设欢喜家园相关问题的复函》)。该项目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二、2012年4月5日,东郭镇政府与自然人李柏全签订苇塘承包合同,承包面积约6000亩,承包期限20年。经盘锦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核查:该区域位于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苇塘由李柏全经营使用至今,自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经营人陆续在苇塘原有坝埂上施工修建养鱼池1170亩,其余苇塘仍然维持原貌。

基本
属实

    2018年10月,印发《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东郭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1月16日开始施工将鱼池恢复原貌,截至11月19日晚间已恢复面积470亩,预计12月9日前完成全部恢复工程。

34

D210000201811120060

    一、化机路航锦科技公司电镀车间生产时因工艺原因导致电镀汞渗漏到地下,政府已经出资让其清理,但是至今未清理,导致地下水被污染。
    
二、龙港区中冶有色金属集团葫芦岛炼锌厂将炼锌废物反复重复利用,冶炼时产生异味和扬尘污染。
    
三、兴城市辽宁锦华机电有限公司将铜灰堆放在一间废旧厂房内,铜灰下渗,污染土壤。

葫芦岛市

土壤,水,
大气

    一、经现场勘察,该公司原水银电解车间已拆除,原址只剩下水银电解车间水泥地面和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已采取了覆盖抑尘措施。据企业介绍,水银车间拆除后,对拆除的设备和剩下的水银进行了处理。
    该公司汞污染场地的治理已纳入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目资金项目计划。2018年3月,“航锦科技公司”委托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补充完善了《原水银电解车间及其周边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2018年4月21日召开了《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并获通过。2018年9月,“航锦科技公司”委托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原水银电解车间及其周边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方案》),9月19日召开了《修复方案》专家评审会并获通过。2018年10月8日,“航锦科技公司”发布《水银电解车间及其周边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二、经现场勘查并调阅相关检测报告,该企业共建有5套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其中4套在线监测系统完成升级改造正常运行,另外1套正在升级改造。在线监测系统皆与环保部门联网,各项在线监测数据均达标。葫芦岛市环保局每季度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情况进监测,监测数据均达标。该企业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管路故障等非正常生产情况下发生的泄漏,企业开展了废气的自行监测,各项监测因子均达标。现场检查过程中厂区内未发现异味和扬尘污染现象。竖罐炼锌产生的蒸馏残渣依照环评要求作为原料进行了再利用,其它两种炼锌废物均外售处理,并签订有外售协议。
    三、2018年11月14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产生的铜灰堆放在危废储存间内,堆放情况属实,但有专人负责,制定了危废管理制度。危废储存间面积300平方米,门口墙外有明显标识,储存间已做防渗、防漏、防雨、防盗措施,地面用水泥和防渗材料做的硬化。

部分
属实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工程招标单位现场勘察、考察等,计划2018年12月确定施工单位。2020年10月,将完成含汞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艺操作规范,加强设备运行及故障维修期间的管理,做好突发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坚决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环境的问题。

35

D210000201811120071

    一、东辛庄镇张虎村王某某在居民区内养殖貉子10多年,养殖场占地1300多平方米,最多养殖数量达6、7千只,臭味熏人。
    二、张虎村张某某、赵某某等养猪户将猪粪随意堆放,粪水排入沿路边沟,臭味熏天。
    三、张虎村李某某在居民区内开设服装粉碎加工厂,粉尘、绒毛随风飘散,东辛庄村、谷屯村也有类似加工厂。
    四、张虎村李某某在居民区内开印染厂,废水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五是张虎村大量生活垃圾堆积河道,污染环境。

葫芦岛市

水,
土壤

    一、信访反映的王某某为东辛庄镇张虎村养貉户王铁连,于2004年开始租用亲属院舍饲养貉子,近年批次饲养貉子1100只,养殖场面积600平方米左右,有异味。
    二、信访反映的张某某、赵某某为东辛庄镇张虎村村民张国敏和赵洪伟,其中张国敏养有48头育肥猪,赵洪伟养有10头种猪和45头仔猪。经东辛庄镇人民政府、兴城市环保局共同调查,两养殖户均存在粪污排出墙外现象,有臭味。
    三、信访反映的李某某实为东辛庄镇张虎村村民张帆,2017年5月以来停产。周边类似的加工厂有谷屯村王营防寒棉被厂(2017年5月以来停产)、东辛庄村绍林防寒被加工部(2016年11月以来停产)、东辛庄村文彬大棚棉被厂(2016年11月以来停产),经有关部门检查,张帆服装加工点、谷屯村王营防寒棉被厂、东辛庄村绍林防寒被加工部、东辛庄村文彬大棚棉被厂均处停产状态,无粉碎衣物行为,无粉尘、绒毛随风飘散现象。
    四、张虎村不存在印染厂,信访反映的李某某为东辛庄镇张虎村村民李玉东,主要将大线团予以机器分装,2016年以来一直停产。不存在废水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五、张虎村内只一条河沟,岸边路旁有少量生活垃圾。

部分
属实

    一、经东辛庄镇人民政府与养貉人王铁连协商,王铁连保证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所有貉子售出后,不在本村饲养貉子。2019年1月31日之前,将监管该养殖户加大粪便清理频次,实行日清制,并安排专人加强巡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二、东辛庄镇政府于2018年11月16日完成了两养殖户粪污的临时清理工作,并在2018年11月25前完成粪污暂存罐建设,继续清理本村其他养猪户随意排放的粪污用于还田。同时制定《东辛庄镇畜牧养殖业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保证本村养殖户粪污的及时清理。此外,张虎村已列入兴城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将在2019年年底前彻底解决张虎村养猪户的粪污排放问题。
   三、2018年11月16日至19日4家企业将生产设备自行拆除。
    四、2018年11月14日,将张虎村河沟两岸少量生活垃圾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加大辖区内各村生活垃圾监管和清理力度,强化河道巡查。

36

D210000201811120072

    郭家镇葫芦岛首钢东华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施不运行,生产废酸直排厂区河沟,污染河水;铁科车间喷漆废渣直接埋到厂子北侧的铁道边,污染环境。

葫芦岛市

水,
土壤

    一、2018年11月13日,现场核查发现,首钢东华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11月16日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均达到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二、首钢东华机械有限公司在酸洗过程中产生少量废酸,储存在收集罐中,现存废酸4.2吨,有废酸储存记录。产生的污泥储存在危废储存间内,有标识、有台帐。生产车间地面于2016年7月做五层玻璃钢防渗防漏。厂区内河沟未见有排污口,废酸直排现象不属实。
    三、2018年11月13日,监测部门在首钢东华机械有限公司现场采样进行监测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铁、锌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中的限值要求。
   四、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兴城分公司铁科车间2018年10月整治后,有喷漆废渣,存放在危废存储间。2018年9月现场检查,要求该公司对危废储存间做好防渗措施,2018年10月1日该公司组织施工队完成危废储存间的防渗处理工作。2018年11月13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掩埋废漆渣的痕迹。

部分
属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已要求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兴城分公司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企业正在办理危废转移相关手续。

37

D210000201811120076

    一、沙河营乡南王屯村东晟碳素厂废水直排连山河,污染河水;排放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沥青烟和非甲烷总烃,味道刺鼻,引起胸闷咳嗽等不良反应。该厂环评是在在建厂之后补的,属未批先建,且环评中未列明卫生防护距离。
    
二、同一个院里的悦达碳素厂,排放粉尘,污染环境。附近居民曾向相关部门反应未果。
    
三、村子里还有一家东泰合金厂,实际是炼钛铁的企业,生产时冒黑烟,有异味,距居民区约250米。

葫芦岛市

大气,水

    一、现场检查发现,沙河营乡南王屯村东晟碳素厂全称为葫芦岛市东晟碳素厂。1、东晟碳素厂无生产废水外排、生产冷却水闭路循环使用。2、根据该企业提供2018年5月和9月检测报告表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沥青烟均达标排放。2018年11月1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违法行为。3、该厂于2004年建厂,2011年报送环评文件,符合2003年9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的要求可以补办环评。本项目仅包括煅烧、压型工序,不包括焙烧、热浸、石墨化等工序。其最终产品不是碳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所规定的石墨电极,并且环评报告表明该项目没有无组织排放源,故环评文件未设卫生防护距离。
    二、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悦达碳素厂全称为葫芦岛市悦达碳素有限公司。该厂有环保手续。在2018年7月9日接到群众举报后于7月16日对该厂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7月23日对其大气污染超标问题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于10月1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整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十万元。该厂于7月30日整改完毕。2018年9月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表明,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
    三、有关部门核实,东泰合金厂全称为葫芦岛市东泰合金厂。该厂有环保审批手续,企业自主验收正在进行中(验收监测已完成)。东泰合金厂位于沙河营子乡南王屯村800米处,250米内处无居民,依据企业2018年7月和11月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工业废气均达标排放。有关部门于2018年11月14日和11月16日到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部分
属实

    加强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转,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督促企业后评价,并在11月末完成。并根据后评价提出的措施和结论,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强化现场检查和监督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并依据国务院推出的“双随机”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38

X210000201811120012    张某某在三道沟林场内毁林千余亩,破坏生态环境。葫芦岛市生态    2018年11月16日至18日,兴城市林业局在国有兴城市青山林场林地范围内,共发现2008年左右开荒的有63户,总面积301.784亩。其中:现已恢复林地栽树的有17户,面积111.16亩;已停止种地撂荒恢复植被的有38户,面积146.434亩;已种树但仍进行林下间种的有4户,面积22.89亩;仍未种树继续耕种的有4户,面积21.3亩。发现近期占林地开荒的有37.24亩,其中有1户3.14亩和林场存在林地纠纷没有种树;其他3户均已栽植经济林,有间种现象。基本
属实
    兴城市森林公安分局对开垦青山林场碱厂工区商品林7.3亩的佟庆海,对开垦碱厂乡蒋家村商品林4.3亩的苗尚元,对开垦碱厂乡蒋家村公益林2.8亩的安庆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对开垦碱厂乡蒋家村公益林6.9亩的陈德发,依法办理刑事立案。党内警告1人,免职1人。
39X210000201811120068    新开岭乡山楂沟村有一养猪场,粪场、化粪池位置均处于饮用水水源地不到30米处,已污染饮用水水源地及多处饮用水井,水质浑浊且味道刺鼻。举报人希望解决饮水问题。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问题未解决。葫芦岛市    11月13日,现场检查发现,朱连武养殖存栏51头,养殖污水粪便、污水排入防渗漏化粪池,未见外排现象。
    11月9日上午县疾控中心采集水样进行检测,11月12日下午15时,检测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不属实    

                                                                                                                                          来源:辽宁日报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美丽望花
+
   
主办单位:抚顺市望花区政府 联系方式:024-56888071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104040001 ICP备案:辽ICP备13005445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4020000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