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7-16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二维码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浏览:7510次'时间:2018年11月22日









(第八批 2018年11月1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210000201811110012、D210000201811110050、D210000201811110093    祝家镇小常王寨村西南山上堆放着整个沈阳市的生活垃圾,异味扰民。沈阳市土壤,大气    11月12日,现场调查,投诉人所述的小常王寨村西南山是祝家污泥临时堆放场,现有9个堆放污泥的坑,堆放的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非生活垃圾。为了解决沈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去向问题,2007年5月,振兴环保公司(现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宏成运输有限公司名义租用了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祝家村金某某林场场地用于污泥临时堆放。根据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2018年5、8月份的地下水检测报告及2018年8、9月份的地下水、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监测报告,显示地下水及废气不超标;现场未发现其它新的环境问题。
    2016年以来,有关部门开展的调查结果表明:污泥临时堆放场周边所做的空气检测结果显示,当地空气相关指标未超标,臭味问题明显缓解。
基本
属实
    2017年5月开始组织进行污泥处置工作,按照沈阳市政府整改要求,将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污泥处置工作。截至目前,9个污泥堆存坑已清理完毕5个,完成回填2个,1个正在回填。截至10月31日,已处置38.33万吨(含上清液),已完成总进度40.36%,年底前完成总进度的50%以上,确保明年按期完成祝家污泥处置任务。
2D210000201811110022    张士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15号街23号路富天木业没有环评手续,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没有按规定进行转移处置,直接卖给收废品的。沈阳市土壤   2018年11月12日接到交办件后,对沈辽路15号街23号路进行检查,发现该地点没有富天木业,同时对该地点周边也进行了排查,没有发现该企业。通过了解,确有富天木业在宁官村内,该企业已于2016年12月停业,厂房已空置,原企业只有废油漆桶产生,没有其它危险废物,废油漆桶与油漆厂家签订了回收协议,没有将废油漆桶卖给收废品现象。不属实    
5D210000201811110017    马道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十多年,由于一直没投入使用,导致马道口几栋楼的生活污水均直排路边沟渠,产生异味。近期因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来,污水沟被填埋。举报人认为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大连市    经调查,该污水处理厂为庄河市仙人洞镇北区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10年11月,由于配套污水管网铺设问题,没有投入运行。仙人洞镇马道口村张堡屯街面有商住混合的6栋楼,建楼时,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6栋楼采取楼房后身自建化粪池的方式处理污水,化粪池没有与污水管网并网,定期掏取用于浇灌农田和果树。庄河市相关部门及仙人洞镇政府对仙人洞镇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覆盖区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路边沟渠产生异味问题,未发现人为填埋排水沟渠问题。基本
属实
    下一步,加快推进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争取污水处理厂早日投入使用。
6D210000201811110023    十余年来,大连富士发英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有刺激性气味的烟气,附近居民一年四季不敢开窗。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 未得到解决。大连市大气    再次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含二甲苯和酚类化合物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有刺激性气味。该公司2005年至今,投入2600万人民币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废气达标排放,但由于废气中酚类化合物气味特殊,嗅阈值很低,即使实际排放浓度远低于排放标准,人体也可以嗅到。
    金普新区环保局接到的有关大连富士发英有限公司异味信访投诉案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向投诉人反馈了调查处理情况,无不作为或故意漏报瞒报行为。
基本
属实
    再次约谈大连富士发英有限公司中方负责人。
    下一步:1、金普新区环保局将全程监督和推进大连富士发英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如期完成。
    2、金普新区环保局将加大对大连富士发英有限公司日常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约谈1人
7D210000201811110038    兰店乡东侧201国道路北的国富水产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河内,导致河水污染,且有恶臭味道。大连市水,
大气
    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公司建有日处理能力为1200吨的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和加药记录完整。该污水处理站距离庄河市蛤蜊河约300米,现场巡查蛤蜊河两岸1000余米,未发现有排污口。现场监测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与排污管网连接处水样,监测结果达标。不属实    将持续做好对该企业的环境监察,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D210000201811110042    城区很多小区供暖依然在用十吨以下的小锅炉,这些小锅炉没有脱硫设施,严重污染环境。大连市大气    2016年以来,瓦房店市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建设“禁燃区”,已完成167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实施并网面积240万平方米。经全面排查,除富华小区和新华新天地小区这2个小区锅炉房存在使用10吨小锅炉问题外,其它小区均无类似问题。其中负责为富华小区供暖的瓦房店旭龙供暖有限公司锅炉房有2台10吨锅炉,负责为新华新天地小区供暖的瓦房店生润物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有1台10吨锅炉。这3台10吨锅炉2016年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整治,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但由于2018年原料严重短缺且价格上涨等原因,瓦房店旭龙供暖有限公司和瓦房店生润物业有限公司擅自恢复使用燃煤锅炉,这3台燃煤锅炉均未安装脱硫设施,经监测,两家公司的锅炉排放二氧化硫超标,污染问题属实。基本
属实
    针对3台10吨燃煤锅炉监测超标排放问题,将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瓦房店旭龙供暖有限公司和瓦房店生润物业有限公司立即着手安装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在2018年12月20日前投入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研究确定拆炉并网方案,并推进实施,确保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并网工作,从根本上解决3台10吨燃煤锅炉污染问题。
9D210000201811110068    高新园区凌水湾正在进行填海工程(EOD),严重破坏海洋环境,居民不同意,但政府已审批。大连市海洋    填海项目已取得原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用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辽海渔环字[2014]441号)。《环评报告书》第十三章13.7“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与可行性结论”明确:“本工程的实施,能较好地发挥海域的自然资源优势,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海洋环境影响综合分析和评价表明,填海造地将占用部分海域,但对区域整体环境不构成较大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科学优化工程设计,完全可以将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合理、可承受的程度。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不属实    
10X210000201811110023    长兴岛船舶工业园区内大连市宜丰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暗中从事电镀加工,车间内有电镀生产线和附属设备。大连市其他    经查,反映的“长兴岛船舶工业园区内大连市宜丰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应为大连怡丰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大连长兴岛环保科技园(船舶配件表面处理项目)。该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符合长兴岛总体规划相关要求,是大连地区合法合规的表面处理项目聚集园区。园区内的大连怡丰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建设手续齐全,于2018年3月获得环评审批,目前已建成2条生产线,分别为挂镀锌、滚镀锌工艺,目前处于自主验收阶段。经现场检查,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要求,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到位,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均达标。不属实    下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企业环境监管。
11X210000201811110026    松木岛化工园区内一家在建化工厂与居民住宅只隔一条马路,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环保手续弄虚作假;园区内其它化工企业异味扰民。大连市大气,其他污染    松木岛化工园区目前在建化工项目5个,与炮台夕阳红托养院隔一条松海街。
    园区5个在建化工项目均依法取得了大连市安监局以及辽宁省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要求。
    园区5个在建项目均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并通过专家会评审,没有弄虚作假。
    松木岛化工园区管委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不定期对园区内大气进行检测,检测污染物分别为:氨、苯、二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显示不超标。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园区部分区域会闻到轻微的异味。同时,部分企业废气达标不稳定,也会形成区域异味,有关部门已对超标企业实施处罚。
基本
属实
    每季度对园区产生废气企业进行一次委托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提供监测报告,加强松木岛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监管。
    不定期对松木岛化工园区企业进行有组织废气检测。
    推进松木岛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工作。
12X210000201811110028    一、金普新区三十里堡小黑山保护区内非法毁林开山修路,建别墅和景点。2017年5月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至今未彻底解决,每周末都有众多游客在山上游玩。
    二、通往四道河子村公墓大道东坡存在非法拉土洗沙问题,已毁坏林地20-30亩。2017年5月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相关部门认定不是林地,应付检查。
   三、四道河子村生活垃圾被运到小黑山生态保护区西坡堆放。2018年4月11日垃圾被人焚烧,引发山火,毁坏森林300-400亩。
大连市生态,土壤   一、大连小黑山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3145平方米,陆续建设办公楼、门岗、大门、停车场等,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已于2011年和2015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违建、恢复土地原貌,并处罚款。由于该项目占用林地面积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刑事立案标准,2018年11月5日金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现正在审理中。该项目区自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已关闭,且现场门口已写明此景区“停止营业”字样。目前,违规建设的山门和门岗现已拆除,其他违规占用林地的建筑物将依据金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依法处理。
    二、四道河子村公墓大道东坡位于四道河子村江贵南坎,2010年由本村村民迟某迁承包,承包面积为14.9亩,2012年11月承包人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地整理,准备种植榛子树,该土地整理工作未完成,经金普新区森林公安局测量认证,不属于林地。
    三、小黑山生态保护区西坡地块为四道河子村委会垃圾临时堆放处,2018年4月11日,因垃圾引发山火,山火过后已经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经森林公安部门调查,未造成毁林后果。大连市森林公安局在2018年5月4日已对村委会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部分
属实
    一、金普新区将严格依照法院判决结果执行。
    二、加强林地保护力度,实施严格管控措施。
    三、2018年底前制定《大连小黑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市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问题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小黑山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违规项目整改工作。
    四、结合新农村建设,规范农村垃圾排放,及时清理居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坚决查处林地排放垃圾现象。
13D210000201811110031  东四方台路东矿厂生产时烟囱排放黑烟,异味扰民鞍山市大气  东烧厂主要有3根外排烟囱,分别位于烧结机头、机尾和生产锅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完备。企业24小时生产,上述排放口都安装有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2018年10月6日的《检测报告》中数据显示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11月13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3根烟囱冒黑烟。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烧结机头在检修时,停车和转车过程中有短时间的冒黑烟现象。
  针对异味扰民问题。经调查,东烧厂生产产品主要有铁精矿和烧结矿,生产所需原料包括铁矿石、铁精矿、煤、石灰石、镁石、生石灰等,成品和原料都没有异味,烧结生产过程中也不产生异味,异味扰民不属实。
基本
属实
  针对烧结机头停车和转车问题,东烧厂采取强化烧结和脱硫转车配合,合理调整冷风阀控制废气温度和缓慢、平稳开关主抽风门等措施,基本杜绝了停车、转车时烟囱冒黑烟的现象。
14D210000201811110052    鞍山市中心医院在医院东北角设立了医疗垃圾回收房,医疗垃圾随意堆放。 鞍山市土壤  现场核查,医院东北角为干诊病房,无生活垃圾或医疗废物堆放。医院东侧有一生活垃圾暂存站,未发现有医疗废物。医院西南角为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规范,未发现有土壤污染情况发生。不属实  无无 
15D210000201811110079    一、高新区海诺首府小区南侧的羊耳峪垃圾场已到使用期限,但目前还在使用,异味扰民。
    二、海诺首府小区东侧鞍千路7号桥旁万水湖(鞍山市第一中学附近)散发臭味,湖边有排放污水的管道。
鞍山市土壤,其他污染,水    一、羊耳峪垃圾卫生填埋场1998年7月投入使用,设计库容量1100万吨,预期可使用20年。目前实际处理垃圾868万吨,尚有有效库容160万吨。由于羊耳峪垃圾填埋场是鞍山市城区处理生活垃圾的唯一填埋场,在新垃圾场建成使用前暂无法封场。在夏季气温高、气压低的情况下,垃圾场异味容易扩散至周边地区,特别是处于下风向距垃圾填埋场较近的居民小区。2014年已开始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建设工作。
  二、2018年4月,就有群众反映,新一中东侧雨水暗渠吐口有污水排入河内。经实地勘察发现,确有污水从暗渠内溢出。此后对暗渠内的污水截流槽及暗渠进行了清掏,6月底该清淤已完成。8月下旬,巡河时再次发现该处雨水暗渠吐口有大量污水流出。经查,造成此情况的原因是:一是判甲炉截流管网管线淤堵严重,污水通过能力受限;二是判甲炉污水截流管线(过河段)存在开裂现象,造成河水倒灌进入管网,增大了污水下行阻力;三是判甲炉污水厂设备老化,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上述原因造成污水处理厂没有能力将管线内的污水全部进行处理,使得管线内存有大量污水,最终造成管线内污水憋到新一中东侧的暗渠位置并倒灌到暗渠内,流入河道。
部分
属实
  一、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操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减小填埋作业面、增加黏土覆盖厚度、HDPE膜覆盖、增加除臭剂喷洒、增加大功率除臭设备等多项措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项目环评、立项等前期手续已完成。计划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年底前投入运营,届时羊耳峪垃圾场将随之封场。
  二、对过河段污水管线开展清理工作,一是对判甲炉截流管网全线清淤,目前已经正式立项,正在进行初步设计,计划2019年前完成清淤。二是对判甲炉污水截流管网过河段进行改造,目前已经正式立项,正在进行初步设计,计划2019年6月底前完工。三是对判甲炉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提高处理能力,现已开展立项、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2020年底前完工。同时,将经常性检查该排污口周围的淤泥与污物情况并及时进行打捞清理。
16X210000201811110045    千山镇七岭子村村书记金某某带人毁坏三台沟、四台沟的山林上千亩,破坏生态环境。鞍山市生态     千山镇七岭子村三台沟、四台沟的具体位置即是现在的鞍山烈士陵园后山,林地面积约534亩,均为一般商品林,林地用地性质为宜林荒山荒地和果园。该地块1953年之前为乱坟岗,1999年7月16日,经千山区民政局批准为公益性公墓。
    举报材料中所说的金某某即是现任七岭子村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增壮,任后为了加强对林地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曾先后在2014年6月11日、2018年6月28日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林地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至今。经核实,不存在金增壮毁坏三台沟、四台沟山林面积达上千亩的情况。
不属实  
17X210000201811110066    五道河上游南台、验军地区有污染企业在河床下私设暗管,常年向五道河内偷排污水。鞍山市    11月13日,对五道河自大漠桥起至上游21.5公里河道沿线及沿河23家企业进行排查。其中:海城市金桥永盛造纸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海城市鸿添铸件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海城市惠丰骨制品有限公司、海城市开发区永和骨粒厂2家企业政府责令停业,海城市开发区代永塑料颗粒加工厂已倒闭。其余13家企业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用于农田施肥。沿河流沿岸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企业在河床下私设暗管行为,也没发现这些企业有偷排污水的痕迹。不属实  
18D210000201811110027    李石开发区拉古乡拉古村八队有4家铁矿石加工厂,均没有环评手续,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水内,导致河水和地下水被污染抚顺市    一、拉古经济区八队共有4家铁矿石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4家铁矿石加工厂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河水情况。
  二、4家矿石加工厂生产时选矿废水排入厂区内的尾矿库,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并不外排。4家铁矿石加工厂周边只有一条拉古河,距离分别为906米、636米、865米、982米,4家铁矿石加工厂与拉古河之间有一条山脉相隔,生产废水不能直接流入拉古河。
  11月13日、11月17日对4家铁矿石加工厂尾矿库内水质及附近居民家的地下水井的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主要污染物均未超标。
基本
属实
     2018年11月13日下达《关于对敖建英等6家“散乱污”铁矿石加工点予以取缔的决定》,责令采取“三清”措施。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设备、清原料、清生产场地工作;2019年3月份之前清理尾矿库,恢复原样。
    目前,上述4家铁矿石加工厂均已开始拆除生产设备。
19D210000201811110098    一、抚顺市矿业集团古城子炼油厂无环保设施,生产时产生异味严重污染环境。
    二、抚顺市特殊钢第一、二炼钢厂粉尘污染严重,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去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抚顺市大气    11月13日,检查发现:
    一、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2018年7月至9月该厂相关监测报告显示,主要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11月15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符合国家标准。举报人反映的生产时产生异味基本属实。异味的产生主要来自加热炉烟气高空排放。如遇气象条件不利于烟气扩散时,烟气会下沉聚集在厂区周边,局部地区产生异味。
    二、11月13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无组织排放情况。抚顺市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8月、11月对一炼钢分厂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依法查处。目前,该企业已经完成整改。2018年2月,对二炼钢分厂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企业已完成了整改。
    三、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企业因三炼钢分厂无组织排放行为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企业通过对30台电渣炉集气罩改造,解决了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经复查,已整改完成。
部分
属实
   企业正继续开展VOC泄露监测与修复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AB部烟气换热装置的建设,2019年8月前完成原矿系统地下道皮带整体封闭等工程。同时,抚顺市政府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对企业实行减产、减排措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20X210000201811110011    哈达镇有2家镁矿企业、10多家碎石企业,放炮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以上企业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毁林开山,运输车辆不苫盖,碎石子遗撒严重。有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走后就恢复生产。去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至今未解决。抚顺市
生态、
噪音、大气
    11月12日,相关部门检查发现:
    一、2018年进行爆破作业的只有2家企业,企业爆破均在公安部门备案,放炮行为合法。
    二、哈达镇12家碎石企业违法占用林地共43.0533公顷。东洲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13日—2012年7月18对9家企业作出了刑事判决,抚顺市森林公安局和东洲区林业局于2011年8月22日—2015年4月30日对3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三、2018年,相关部门对12家碎石企业运输车辆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经规范化管理后,企业自有运输车辆的苫盖、遗撒问题已得到根本性解决。
    四、由于相邻开采范围间距不符合采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东洲区安监局于2018年5月要求11家采石企业停产。
    五、2017年接到举报后,12户碎石企业对产尘工序由原来的苫布封闭全部改为用彩钢板封闭,并安装了喷淋设备。
基本
属实
    一、为防止放炮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哈达镇人民政府对2户碎石企业将进行严格监管,要求企业采取错时生产。同时公安部门将严格行使公告义务。
    二、统一对该区域碎石企业进行整改,采取封闭防尘措施,对产尘工序改造及增加喷淋设施等方式,确保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目前,12家碎石企业均已完成整改,产尘设施由苫布封闭改为用彩钢板全封闭,并全部加装喷淋设备。
21X210000201811110030     哈达镇鲁洲淀粉厂直排废气,臭味严重;对外称污水管线已接入章党污水处理厂,实际上生产污水直排章党河、浑河,造成河流污染。抚顺市大气
、水
    11月8日,检查发现:
    一、哈达镇鲁洲淀粉厂环保手续齐全,环境应急预案已备案。由于该企业一期大气治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效果不是很好,确实存在异味问题。东洲区环保局于2018年8月份要求企业对废气回收设施及VOCs治理设施进行改造。2018年9月4日鲁洲淀粉厂将原有异味处理设施大部分拆除,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安装工程已完成,马上进入调试阶段。
    二、鲁洲淀粉厂未发现偷排污水行为,但企业存在污水外溢的情况。该企业在2018年9月18日由于章党污水处理厂临时停收该厂污水,该厂将污水打到应急池内,由于工人操作不当,未及时将应急池的阀门打开,造成污水从污水管网进入厂外污水管道检查井溢出。2018年9月19日对该厂立案查处,并处罚金10万元。鲁洲淀粉厂已完成污水处理装置的改造,2018年10月1日章党污水处理厂恢复接收该厂污水。
基本
属实
    
22X210000201811110037    南口前镇北腰堡村有一个养鸡场臭味熏天,废物随意堆放在场外西侧空地;养鸡场南侧和东南侧有两家企业,烟囱冒黑烟。以上3个污染源均位在王家堡河东侧,浑河南口前段北侧。抚顺市大气、水    11月12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投诉人反映的养鸡场西侧空地有一处简易贮粪池,池内存有约10立方的粪污,池外散落部分粪污,存在异味。该养鸡场从2018年10月30日至今空栏。
    二、两家企业为南口前镇龙悦洗浴中心和抚顺祥利来食品有限公司。南口前镇龙悦洗浴中心使用浴暖专用环保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并且有水除尘设施,在锅炉运行期间,未出现烟囱冒黑烟现象。抚顺祥利来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热水锅炉,无环评手续。用于取暖,使用燃料为煤,无除尘器,在煤燃烧时有黑烟产生。
基本
属实
    一、11月13日对该养鸡场下发了《养殖场粪污防治指导意见书》,要求立即对贮粪设施及粪污进行清理;鸡场每天产生的粪污即产即清,直接还田。11月13日养殖户已将粪污全部清运还田,同时填平简易贮粪池。
    二、针对抚顺祥利来食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擅自使用问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并于2018年11月19日之前自行更换一台新的生物质环保锅炉,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目前,已完成原有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
23D210000201811110072    月亮湾公园堆满垃圾,无人清理;公园附近有很多养殖户,存在污染饮用水源地桓仁水库的风险。本溪市水、土壤    一、月亮湾公园实际为滨江公园,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公园范围内未发现任何垃圾。滨江公园由桓仁县市政园林管理处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园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工作时间为早6:00至晚9:00,日常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二、滨江公园北侧确有一家养殖户单玉飞,饲养猪40余头、牛6头、马6匹,城市土地征收部门未对该地块进行征收和拆迁改造,养殖户不在浑江输水河道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桓仁县环保局在该区域水面和浑江输水河道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基本
属实
   加大对公园的常态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巡查管理工作,坚持做到垃圾不过夜,清扫保洁无死角,一经发现有倾倒垃圾现象,及时处理。
   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做到日清除,保持清洁。鉴于养殖户离住宅小区距离较近,责成该养殖户对养殖畜禽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迁移,逾期不改正的将按有关规定,强制拆除养殖设施。
24X210000201811110019    同兴镇龙母村三组永盛苗圃旁边50米处有两个养鸡大棚,养殖几万只鸡,臭气熏天,苍蝇横飞,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活。丹东市    11月13日,现场检查发现:
    王洪峰养鸡场位于振安区同兴镇龙母村三组,不在畜禽禁养区范围内。养鸡场占地约2500平方米,有两个养鸡大棚。现存栏肉鸡约2.7万只。周边有居民5户,最近距离为30米。建有方钢立柱、彩钢棚全覆盖储粪场2处,落实了防雨、防渗、防漏、防外溢措施。储粪场异味散发范围约为直径15米-20左右,该鸡场最近居民距养鸡场约30米。因现为冬季,储粪场内未发现苍蝇。
    2018年10月17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监测,该养鸡场当日排放的臭气浓度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基本
属实
    针对夏季可能出现苍蝇多、异味重的问题,要求该养鸡场对两处堆粪场进行改造,增加围挡墙高度,地面和墙体强化防渗处理。同时,定期对堆粪场进行消毒和灭蝇处理。
    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养鸡场的监管。

25X210000210811110060    楼房镇丹东鸭绿江润滑材料有限公司与周边居民距离仅几米,噪声、废气、废水污染严重。丹东市大气,噪音,水    丹东鸭绿江润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2003年实行股份制买断,更名为丹东东霸润滑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3日,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该企业全年生产3个月。环保手续齐全。厂界距最近居民20米。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通过查阅相关材料,该项目建设时无防护距离要求。因企业停产,无法实施现场监测。
    该企业生产时主要以搅拌为主,搅拌在封闭罐中进行,生产车间封闭且位于厂区中部,距居民最近处厂区外墙约30米,与厂区外墙间有库房阻隔,外墙约3米高,厂界距最近居民约20米,生产时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为减少大气污染,企业于2017年底将原有烧大柴锅炉更换为燃烧醇基燃料的导热油炉;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            
基本
属实
    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待企业复产后进行环境监测。
26X210000201811110061    东港市数家水产品加工厂,大台子和安康等边境合作区管辖区内的冷库和小水产加工厂,生产污水直接排入黄海,造成海水污染。丹东市    一、投诉问题中提到的东港市辖区内从事水产品经营的加工厂有15家,6家企业已经于2017年底以前建设了水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分别排入赵氏沟、石佛河等河流进入鸭绿江西河道,不存在举报所称的“生产污水直接排入黄海,造成海水污染”的问题。3家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装置正在安装中,其污水排放途径是排入赵氏沟、石佛河等河流进入鸭绿江西河道。另外6家企业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其污水排放途径是排入赵氏沟、石佛河等河流进入鸭绿江西河道,无国土、村建、环保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认定为“散乱污”企业。
    二、大台子和安康位于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江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目前,位于办事处内的冷库及水产加工企业共计49家,其中20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其余29家均属于小型家庭作坊。所有企业中有15家正处于经营状态,其余均处于停产状态。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大部分直排至周边沟渠,随后流入柳林河、石佛沟等水域,未直排黄海。相关部门对企业现状梳理发现,丹东佳美食品有限公司、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丰麟水产品冷冻厂、丹东天程食品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在没有环保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已经对以上企业展开立案调查。
基本
属实
    东港市人民政府将按照《东港市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避免“一刀切”的原则,对清查在册的“散乱污”企业名单进行逐一会审,建立“一厂一策”,精准分类,分步落实“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2018年11月30日完成清查,12月30日前完成分类,2019年年底首先完成水产行业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27X210000201811110058    金山镇古城村丹东腾达矿业采选有限公司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投诉人称2017年已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该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丹东市    该企业因尾矿库泄露造成地下水污染于2009年6月被丹东市元宝区政府责令关闭,至同年11月5日,该公司原料、尾矿渣及尾矿废水全部清运并安全处置,生产设备全部拆除。2009年11月17日,经监测附近饮用水及地表水水质均符合相关标准。
    2018年11月12日,相关部门对原丹东腾达矿业采选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原有几间破旧房屋大门已用木棱钉死;院内地面杂草丛生,未发现任何生产复产迹象
基本
属实
    
28X210000201811110054、X210000201811110055    蓝旗镇丹东天德顺纸业有限公司有一台10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不运行,废气直排,生产台账存在数据造假问题。丹东市大气    2018年11月1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12吨燃煤锅炉配套建设的XZTD多管除尘器和SHC-12t/h型脱硫脱硝塔处于运行状态,锅炉烟气经过二级处理后排放。2018年11月1日,凤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对锅炉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锅炉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因该公司提供的生产台账不完整,无法证实是否存在数据造假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基本
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0X210000201811110047    一、老边区排水公司城子泵站晚间向老边河偷排工业生活污水;
    二、老边区欢心湖东侧泵站,管道没有接入东部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营柳河。
营口市    一、经核实,城子泵站在老边河南岸有一强排口,主要用于汛期防洪度汛和排水设施故障处理应急抢修。城子泵站2018年1月-10月共开启雨水强排泵向老边河排放20次,其中按照老边区防汛指挥部要求和实际汛情降雨量开启雨水强排泵向老边河排放13次,排水设施抢修、应急处理排放7次,不存在向老边河偷排工业生活污水的现象。
    二、老边区欢心湖东侧泵站,实为东升路泵站,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庄林路排水管网输送至东部污水处理厂,所以不存在管道没有接入东部污水处理厂现象。东升路泵站2018年1月-10月共开启雨水强排泵向营柳河排放12次,均为按照老边区防汛指挥部要求和实际汛情、降雨量开启雨水强排泵向营柳河排放。排向营柳河属实,属汛期应急强排,除上述情况外,东升路泵站雨水泵及闸门处于关停状态,并非直接排入营柳河。
部分
属实
    
31D210000201811110063    阜新镇同乃村山体被开发采矿,采矿废水乱排,尾矿渣排入农田,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阜新市 水、
土壤、生态
    同乃铁矿位于阜新镇同乃村,阜新镇同乃铁矿始建于1958年,在60、70年代均有采矿行为。2001年12月30日取得探矿许可证,2004年3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为露天、地下开采的集体企业,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分(东西两部)四个矿区开采。反映的阜新镇同乃村山体被开发,经查,山体属于铁矿许可证范围内,属于企业正常生产行为。企业自2013年至今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有采矿排水现象,尾矿渣排入农田部分属实。经查,堆放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东部矿区剥离物压占一般耕地11.0509亩,西部矿区剥离物(一般固体废物)压占一般耕地53.7404亩,未造成环境污染。属实    东阜蒙县国土局于2018年11月18日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由于废料堆放量大,且东部矿坑塌陷治理需要废料回填,要求企业2019年6月1日前完成清理。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X210000201811110029    伊吗图化学园区的企业环保设施不齐全,经常于后半夜偷排工业废气、废水,污染环境。阜新市 水、
大气
    一、园区生产企业均安装有废气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开发区加快推进企业安装VOC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有20家企业签订了订货协议,其中7家企业正在进行安装调试。2018年年底前系统安装完成后,开发区统一平台监督管理。开发区污水排放“一企一管”工程已于2018年6月30日投入使用,企业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由“一企一管”排入“中间站”,经由碧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中间站内建有污水在线监测设备,企业排水过程由在线监测实时监测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运维,中间站建设、运行均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相关部门采取白天检查、夜间巡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为:各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均有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各企业有偷排情况。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双人24小时值班,双休日4人值班,确保对开发区环保工作24小时无缝隙监管,采取不定时巡查方式进行检查,各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状态正常,未发现有偷排行为。
不属实    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开发区企业环保设施齐全,正常运行,严禁偷排情况发生。
33X210000201811110069    氟化工园区企业环保设施不全,存在偷排现象,造成细河水质超标,生产过程中异味扰民。阜新市 大气、水    一、园区生产企业均安装有废气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开发区加快推进企业安装VOC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有20家企业签订了订货协议,其中7家企业正在进行安装调试。2018年年底前系统安装完成后,开发区统一平台监督管理。开发区污水排放“一企一管”工程已于2018年6月30日投入使用,企业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由“一企一管”排入“中间站”,经由碧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中间站内建有污水在线监测设备,企业排水过程由在线监测实时监测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运维,中间站建设、运行均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氟产业开发区建有一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负责处理开发区企业预处理后的化工废水。企业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由“一企一管”排入“中间站”, 经由碧波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达到一级A类指标后排向细河。碧波污水厂已完成环保验收,在线数据显示稳定达标排放。驻区环境监察部门对碧波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该企业只有唯一进水口和出水口,并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厂区至细河排放口只有一条排污管道,未发现该企业有偷排行为。开发区企业污水排放采用“一企一管”方式进行,污水排放中间站内建有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未发现偷排现象。自2018年9月8日起,碧波污水厂对氟化物处理工艺进行再调整,确保污水厂出水氟离子浓度稳定在6 mg/L以下。2018年9月、10月碧波污水厂平均氟离子排放浓度为5.48mg/L、4.50mg/L。
    细河日流量约为25万吨,碧波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为1700多吨,占细河流量的0.68%。2018年10月9日至12日,碧波污水处理厂停排3天,国控平台显示细河水质仍然超标,故排除细河水质超标是由园区企业造成的。
    三、开发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均为精细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医药、农药中间体。由于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等原因偶有异味产生。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臭气浓度跟踪监测结果显示:1000米范围内企业周边偶有超标,超标原因为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排放行为所致。1000米外居民住宅区无超标现象。
基本
属实
    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开发区企业环保设施齐全,正常运行,严禁偷排情况发生。
34D210000201811110066    中固镇清水沟子村内一河流被污染,水体黑臭,主要是城南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所致。去年曾向环保督察组反映,但治理不彻底。铁岭市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相关部门对该条河流生活垃圾污染问题进行了整治,共计清理河道垃圾60余吨,同时采取了河道巡护、竖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河道整治维护工作,治理前该条河流河道内存有大量生活垃圾,水体发黑发臭,通过整治,水体已变清澈,臭味已消除,水质已得到明显改善。
    2018年11月12日,有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城南工业园区有两家企业污水排入该条河流,分别是开原市胜利牧业有限公司、开原市富康食品有限公司。开原市富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已季节性停产。升级改造的日处理量800吨污水处理站已投入使用。2018年11月13日,开原市环境保护局对开原市胜利牧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并对排放的污水进行了监测,该公司日处理量2000吨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水直排;根据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废水各项污染物均符合排放标准。
    通过对该条河流详细排查,未发现河道内有垃圾和漂浮物,也未发现偷排现象。通过对当地村民进行走访问询,村民表示通过一年的长期管理,河水已经没有难闻的气味了,水变清了,也有鱼了。目前,该条河流水体清澈,未发现发黑发臭现象。
基本
属实
   加大对园区排水企业的日常监管,要求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进一步加大对河道日常巡护,加强河道治理,杜绝生活垃圾向河道乱倒行为。
35X210000201811110010    铁西选矿药剂厂夜间生产偷排废气,去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一直未解决。铁岭市大气    此信访投诉内容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受理编号1027、5843为同一案件。2017年5月7日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下达停产整治告知书。同年5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人民币40万元,企业已缴纳罚款。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在停产整改期间对原有燃烧炉进行大修改建。为更好的解决对无组织排放气体管控,新建封闭产品库房150平方米,改造封闭库房1140平方米,对产生异味的原料及产品进行二次气密性包装,统一存放,保证易产生异味的原料及产品进入封闭库房保存。2018年初,该厂投资新建尾气净化喷淋塔,对工艺尾气及生产厂房内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2017年6月、12月,2018年1月、2月、5月、7月对该厂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2级排放标准。
    2018年11月12日现场检查时,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各项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有运行台账加药记录。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11月12日16时、18时、20时、22时,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2级排放标准。
基本
属实
    铁岭市环保局银州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要求企业加强管理、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6X210000201811110036    一、聂家乡毁林开荒、焚烧秸秆问题依然严重。
    二、清河电厂烟囱冒黑烟。
    三、政府放任村民在清河水库内种植农作物,农药化肥流入库区,污染饮用水源地。
铁岭市水,大气,生态     一、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2018年3月21日,清河区林业局下发《关于清河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大退耕还林工作力度,聂家满族乡2018年完成春季造林1890亩,秋季补植500亩。针对个别村存在“老荒复垦”情况,林业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该乡老荒复垦种植的农作物进行了铲除,并对当事人做出罚款、限期恢复林地现状的处理。今年秋季,全区组织开展秸杆禁烧工作,聂家满族乡政府成立了防控巡查工作小组,全面加强了秸杆禁烧工作。通过巡查,未发现火点。
    二、反映的清河电厂全名为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数据传输稳定,并定期委托第三方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烟尘排放浓度远远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2018年3月初,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治耕种水库周边水淹地专项行动。2018年3月9日开始至4月14日加大宣传力度,分别印发禁止耕种水淹地的《告知书》,送达了停止签订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取消收取土地租赁承包费的《通知书》。各乡镇街同时组织宣传,统计耕种地块。2018年5月17日至6月29日,对擅自强行种植农作物地块进行机械清除,共清除5000余亩。由于清除及时在此段时间内村民未对种植农作物使用农药化肥。
部分
属实
    坚持举一反三,加大防控巡查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 
37D210000201811110094    一、双塔区壹品人家、新院人家、凤凰华府、燕都新区、凤凰家园、凤凰新城、人民防空多功能工程,北票市的川州御品、欧韵蓝湾,朝阳县的龙湾新城、金地雅居这些小区的建筑工地有大量的沙子,水泥堆放在施工现场, 露天搅拌产生大量粉尘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二、双塔区长宝乡长宝村朝阳兰凌水泥厂在相关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扩建生产线,占用大凌河的河滩地, 破坏了大凌河生态环境。
朝阳市噪音,大气,生态    一、现场存放的水泥、沙料未及时整理并采取覆盖措施;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二、该公司共有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是日产1000吨熟料生产线,该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二是扩建的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2017年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工信委联合发文认定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为违规在建项目,已按要求停止建设,一直未投入生产。2013年6月,对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
    三、2018年11月14日,经现场调查,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有合法用地手续,单位于厂区东侧有23513平方米用于临时堆放废旧生产设备及建设材料,未办理用地手续。经水务部门调查,该企业未占用大凌河的河滩地,不存在破坏了大凌河生态环境问题。
部分
属实
    一、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朝阳市住建局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成该项目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11月15日,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针对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临时用地无手续问题,国土部门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15日内清除地上物,恢复土地原状。
38X210000201811110022    一、喀左县南公营子七间房村石灰厂噪声扰民,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
    二、南公营子西村二组后山上西村村书记的养鸡场和大凌河边多家养殖场,粪便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大凌河。
朝阳市水,大气,噪音    一、2018年11月12日,该厂石灰窑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正在建设3500m2全封闭式原料库,厂界四周抑尘网已安装完成,进入厂区道路已全部硬化。但发现厂区内堆料场未全部覆盖。11月13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窑炉排气筒出口、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噪声(昼夜)及声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报告表明,废气检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经排查共7家养殖场(户),分别是:1、喀左县崎峰养殖场。堆粪场为临时简易堆粪场,没有采取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粪便定期出售给朝阳百盛有机肥料厂。2、喀左县凌河牧业有限公司。堆粪场和防渗池距离大凌河30米左右,无暗管和排污口,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3、朝阳家壮牧业有限公司。该养殖场无环评审批手续,堆粪场为临时简易堆粪场,没有采取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粪便定期出售给大棚用户。无暗管和排污口,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4、喀左县凌鑫牧业。近几年未进行养殖活动。5、个体养殖户刘东起。养殖生猪产生的干粪便存放在自家门口,尿液直接进入有防渗储液池。粪便都用在自家的13亩耕地上。无暗管和排污口,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6、个体养殖户郭明洪。粪便堆在自家院内,定期还田。无暗管和排污口,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7、个体养殖户李树文。近几年未进行养殖活动。
部分
属实
    一、针对厂区内堆料场未全部覆盖问题,喀左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万元罚款,罚款已缴纳。
    二、对喀左县崎峰养殖场产生的粪便随意堆放,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行为。责令其立即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依法对其下达了责改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万元,罚款已履行;对喀左县凌河牧业有限公司属规模养殖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责令该公司立即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对朝阳家壮牧业有限公司郭明洪(养殖户)和刘东起(养殖户),未及时对畜禽粪便进行清运,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的行为,分别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临时堆放点露天存放的粪便进行清运,做到粪便日产日清,并做好无害化处理。目前朝阳家壮牧业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诫勉1人,党内警告1人
39X210000201811110033    通往葫芦岛港道路右侧(大唐工地旁)存在多个无证经营的采砂厂,大量抽取地下水洗砂,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毁林几千平方米,破坏生态环境;砂料大面积堆积,扬尘污染严重。葫芦岛市大气,水,生态    一、鑫海市政砂场废物再生材料加工项目于2018  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并已投入生产运行。葫芦岛市市环保局针对该砂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该砂厂主营业务洗砂并非举报的采砂。选砂作业所用的洗砂水来自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不抽取地下水。作业场地靠近道路一侧建设有防尘围挡,现场堆存的航道疏浚物和筛选出来的砂子全部采取了防尘网覆盖,作业现场地面采取了工程车洒水抑尘措施。检查时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二、戢德振临时堆存场地原堆存数量大约1800立方米,主要成分沙子、土,现场沙子、土苫盖完整。院内无地下井,采砂、洗砂情况不属实。龙港区环保局要求于某某11月19日前清理沙土,现已清理完毕。
    三、以上两家企业地处白马工业区土地,属龙港区产业园区所有。2018年11月13日,现场调取林地资源图,判定举报地块不在林地范围内,原场地无树木,龙港区农经局为该地块出具了证明。
基本
属实
    一、葫芦岛市环保局针对鑫海市政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
    二、戢德振临时堆存场地已清理完毕。


                                                                                                                                             来源:辽宁日报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美丽望花
+
   
主办单位:抚顺市望花区政府 联系方式:024-56888071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104040001 ICP备案:辽ICP备13005445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4020000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