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征集 关于对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和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浏览:13744次'时间:2018年5月10日
关于对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和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现针对《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和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草案)》对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5月26日 联系电话:56887369 联 系 人: 王 妍 电子邮箱:fswhbb@163.com
望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和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 (草案)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抚政发〔2017〕29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抚政发〔2018〕8号)相关精神,区政府决定对40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其中承接行政职权10项,取消行政职权30项。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新增的行政职权,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承接落实到位,并尽快调整权责清单,制定、公开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权力运行简洁高效。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细则,并做好组织实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要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上述调整,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并及时对外公布。
附件:1.望花区人民政府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2.望花区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 3.望花区人民政府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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