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经济 望花探索飞地经济,助力三区联动发展
浏览:3147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日前,望花区出台《望花区发展“飞地经济”实施意见》,把望花经济开发区、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建设、盘活存量资产等作为“飞地园区”,为域内各街镇、部门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承接平台,全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向“飞地园区”集中,引导望花区、抚顺经济开发区、沈抚新区引进的项目,跨区域落户发展,促进项目向优势产业区域集中,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一是发展“飞地经济”全力推进招商引资。积极抢抓京津冀、南方地区产业转移机遇;激发在外抚顺企业家回乡投资积极性;深化与江苏对口合作,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在发展飞地经济过程中,要求各街镇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要与“飞地园区”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资源禀赋相结合。望花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大材料及相关产业;望花商贸集聚区重点发展工业、农业、商贸三大物流和电子商务产业;特色小镇重点发展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同时,对投资规模提出了最低要求。其中,入驻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需达到3000万元;入驻其他园区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需达到1000万元。 二是确定了各街镇部门最关注的收益分配原则。《实施意见》规定,“飞地”项目税收由财政部门统筹分配,税收分成划转工作通过年终结算办理。“飞地”项目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项目引进方与项目落户方按5:5比例分配,项目引进方为政府部门的,从工作经费予以落实。各项经济指标由项目引进方与项目落户方按5:5比例分配统计指标。同时,对投资强度也做出了规定,对于引入“飞地园区”的项目第一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应不少于总投资额的20%。为强化效益分配的合理性,望花区把发展“飞地经济”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鼓励区各部门积极开展招商工作,引进的项目除按绩效考核办法评分外,另视项目质量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对工作成效不大,招商积极性不高的街镇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此推动形成全区招商、全民招商的良好招商引资氛围。 三是出台了飞地经济各项保证推进措施。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宣传、发改、财政、经信、外经、国土、环保、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为成员单位的全区发展乡镇“飞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区外经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督导、调度、考核等工作。各街镇、部门按照意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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