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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抚顺各区举办“3·15”国际消费维权日宣传活动
浏览:855次'时间:2018年3月19日

    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良好营商环境,3月15日,我市各区围绕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开展了系列活动。
    3月14日、15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热线电话值班到22时,即时受理、分拨消费者投诉。记者了解到,去年市工商局12315系统共受理各类消费者诉求906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70余万元。
    15日当天,市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主管领导佟振玲、赵颖、刘峻分别参加了全市各工商分局、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3·15”专题活动。
    当天上午,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了由消费者、经营者、监督员等各方参加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座谈会,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举办座谈的目的是,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扩展维权渠道,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与此同时,开发区工商局在高湾、李石、拉古等地区设立了3处宣传站,现场受理消费者诉求、咨询并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
一位姓陈的消费者反映,去年在某饭店预订了婚宴,在缴纳了订金的情况下,饭店却以与其他婚宴“撞车”为由,取消了该消费者的婚宴预定,饭店只返还了订金,并没给予消费者赔偿。市消协秘书长刘峻表示,市消协愿意提供法律帮助。
    新抚区在抚顺新玛特浙商店门前开展了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宣传读本》和宣传单,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积极解答群众关于消费维权方面的问题。同时,在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举办了“诚信3·15”大型宣传活动和2017年度浙商优秀诚信网络人气商户表彰活动,为获得荣誉的商户颁授奖牌,鼓励他们珍惜荣誉,继续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当日下午,市场监管人员来到红星美凯龙,向商场经营户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培训读本》和《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学习读本》,就新《消法》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耐心回答了商场经营者和业户代表的提问。
    望花区在大商集团抚顺商贸大厦门前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消费维权台,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受理消费咨询35件,并承诺所有诉求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
    东洲区在全区范围内设置了6个分会场,开展现场消费投诉、政策咨询、法规宣传、应急处理、投诉和举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有效引导消费者诚信维权、理性维权、依法依规维权。
    15日9时,顺城区与兴隆大家庭和国美电器共同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两家企业向广大消费者做出“购物0风险、10天退货”等承诺,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购物环境。
    市工商局副局长佟振玲参加活动时表示,企业的信誉就是企业的生命,消费者是企业的监督员,企业是维权责任的主体。
市消协秘书长刘峻表示,消协的维权工作不仅是政府某个部门、某个人的职责,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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