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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望花区开展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浏览:10228次'时间:2015年9月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瑞海公司“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环境安全监管,把各项环境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根据环保厅《关于开展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抚顺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望花区开展对辖区内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行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行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我区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我区环境安全。我区成立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检查领导小组,抚顺市环保局望花分局局长杨立臣任组长,分局书记周纪顺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望花区环境监察局负责。
    二是拉网式检查,不放过每一处安全隐患。截止8月31日我局共出动监察人员96人次,对我区10家化工、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行检查,因市场原因有1家企业处于长期停产中,3家企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检查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企业5家,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其它企业运行正常。三是建立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责任到人、联络畅通。认真贯彻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的各项规定,积极协调本级政府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机制,按照环保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报告程序,及时、准确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确保报告及时,程序规范、要素齐全。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全区环境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全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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