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开展民用液化石油气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浏览:6052次'时间:2015年4月1日
    针对近年望花地区民用液化气罐爆燃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状况,为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望花区政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建议,强化了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礼地规范了地区民用液化石油气市场监管。
    一、区政府整治意见态度坚决。3月12日接到市政府法制办建议函后,田野区长立即做出批示:一是将事故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法制办;二是对相关行业、企业进行检查;三是组织各街道社区对居民进行宣传。3月16日,区政府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区住建、安监、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法制、应急以及各街镇(园区)等部门、单位的主管领导及负责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王新伟副区长在会上明确了四点意见:一是强化职责,分清责任,避免权责交叉。依据《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明确了行政主管为区住建部门。质监、消防、运输、应急和街道等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二是成立事故调查组,彻查事故原因。由区安委会牵头住建局牵头、安监局等部门配合,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区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报送市法制办;三是制定专项治理方案,l立即组织专项整治,立查立改;四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由各街镇(园区)事先排摸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站点和企业,明确重点对象,提升检查效率。同时,在街道社区全面开展民用液化气使用安全方面教育宣传,相关各部门建立行政责任及追究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
    二、专项执法检查成效明显。3月23日,由区住建局牵头,安监、市场监管理、消防、交警、法制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对抚钢液化气充装站、抚望液化气站等13家站点、大型酒店以及街镇社区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执法大检查。执法检查组对创业园区内堆放65个已超出安全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充气点进行依法查处,区公安分局对该充装点负责人进行依法调查。区燃气办对民用液化气充电充装、经销、运输使用的单位进行了安全法规宣教,对发现的问题交由各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各街镇在区消防局的指导下,加大了对社区居民液化气安全使用宣传,并配合联合检查执法组对违法行进行打击。
    三、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整治。经过检查和分析,摸清了区域内民用液化气罐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群众安全意识淡化。多起爆炸事件是因为液化气罐使用不当造成,特别是一些老龄居民忽视安全防范,缺乏安全常识。二是液化气经营网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不足。三是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对液化气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及对非法运输、经销液化气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明确表示,将继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专项整治,采取不定期回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液化气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常态化的部门联合执法。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专项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为地区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