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3次'时间:2024年6月25日

韩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少数民族中小学生中午配餐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望花区所有学校均掌握师生民族构成,严格落实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措施,通过向师生介绍民族风俗习惯,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创造互相关心、互相信任、和谐友好、利于师生身心健康的人文环境充分尊重民族习惯。

教育局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多种方式满足学生的用餐需求。

1.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由学生家长自愿委托所在学校办理在校就餐相关事宜。

2.民主参与。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参与和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质量、价格、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学校家长委员会和膳食委员会参与外供餐企业选定、餐费标准、配餐食谱及对外供餐企业的服务和供餐质量进行监督。

3.强化联合督查。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清真餐食品。

感谢您对望花区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主办单位望花区教育局    

2024515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