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朴屯街道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430次'时间:2024年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朴屯街道深入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优化平台,狠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我街道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朴屯街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手机软件及其他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其中,通过“朴屯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5条,“朴屯街道党工委”微博公众号公开信息300余条,通过市、区主流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00余条,媒体集中采访活动10次。全面深化和推进“阳光三务”工作,2023年,发布党务公开520条,居务1021,财务2643。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朴屯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上,街道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三审”:工作人员一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三校”:工作人员一校,科室负责人二校,分管领导三校。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为解决群众办事难,优化营商软环境,朴屯街道开展“政务公开日”主题宣传活动。朴屯街道在海城社区幸福镜园开展了“政务公开”一条街活动,对退役军人、就业等政务服务信息进行政策解读,简化居民办事流程,畅通服务居民渠道,共计300余人参与活动。各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LED屏等方式开展政务宣传,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面对面普及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热线基本知识,宣传政府信息查询和群众诉求受理渠道,并现场向居民讲解政府相关政策信息,耐心讲解办理就失业证、低保申请、高龄补贴独生子女退补费等业务的办理流程,让居民群众把想办理的事项了解得清楚、明白,不走歧途,大大缩短了居民办事时间。通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累积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解答居民问题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

街道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基本原则,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重视政务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来建设,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和管理,切实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贯彻落实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公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公开便民服务热线和市长热线,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未接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上还存在不足,信息质量仍需提高。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性有待加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面对网络互联时代政务公开的需求,信息公开的创新性和灵活性还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朴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