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区法院:
2023年6月28日,经望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江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任命:
于宁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冮佳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苏庆坤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
免去:
刘洪飞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于宁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冮佳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职务;
苏庆坤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耀光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望花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