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林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塔峪镇汪良村正常用水并解决陈欠水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汪良村用水量总表与市供水集团水表之间存在重大差异,造成实际用水与水费计算误差过大。汪良村此前已与市供水集团反馈。近期,塔峪镇政府将与汪良村、市供水集团共同协商解决方法,尽快解决存在问题。
感谢您对塔峪镇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塔峪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