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2742次'时间:2023年1月19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抚顺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年我局共办理审批事项61件。其中:施工许可证核发14件,工程质量监督14件,一般工程消防竣工备案13件,工程竣工监督2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件,砍伐城市树木审批3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5件,起重机械备案8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办结上述事项的同时,审批结果均在抚顺政务服务网、信用中国(抚顺)等门户网站按照相应事项类别进行公开公示。以上审批均提前或规定时限内完成,未出现逾期情况,无任何差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区收到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二是优化信息分类整合,定期开展检测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2022年已更新我局全责清单。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区住建局遵照市住建局下发的《抚顺市住建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导则》(抚住建[2020]66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辽住建发[2021]1号)、《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方案》(抚住建[2021]61号)、《抚顺市“以函代证”工作实施方案》、《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抚政发[2021]13号文件要求,负责本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的审批工作,主要事项包括质量安全监督、一般工程消防备案、招投标备案、施工许可证核发竣工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以及砍伐移植城镇树木、临时占用绿地审批、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等。建设单位可通过抚顺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审批办网上受理、审核、办结,实现一网通办。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1

3

 6

 0

 0

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网络运行不稳定问题。自工改以来,工程项目审批均采用网络办理,并且省、市区各级之间的网络数据交换,整体办理对网络系统非常依赖,一旦出现审批网络卡顿、数据共享不及时等情况,将对审批效率造成影响。

优化建议:专业公司强化网络维护质量,确保网络运行的稳定性及流畅度。抚顺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由市政府及市级部门主管并实施网络建设,网络公司依照相应要求不断完善。目前工改审批已形成相对稳定的工作流程,除涉密工程外,全部要求网上受理并办结,这就需要该平台必须稳定且网络环境必须安全、畅通,不能出现卡顿、断网情况。

2、人力资源不足且专业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区住建局从事行政集中审批工作的人员数量仅有3人,其中1名行政编,2人合同制,合同制员工还需兼任其它工作任务。审批人员的业务知识储备严重不足,大部分业务均处在边学习边工作的状态,现仅能维持现有审批工作需要,尚未达到最优效果。随着省市相应住建诸多事项不断下放至县区,现有的工作人员将不能够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急需补充审批类人才力量。

优化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培训。鉴于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各有差异,熟悉领域也不尽相同,故应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县区级审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学习,培训内容应包含软件操作使用、法律法规应用、疑难问题解答等等。

3、审批平台存在重复的问题。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为例,工改实施前,施工许可证全部都通过“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以下简称省厅系统);工改实施后,审批系统均使用抚顺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工改系统)。虽然两个系统已对接,但仍需要在这两个系统上分别进行操作,方可实现最终的办结。建设单位需要在“工改系统”完成信息填报、申请,项目信息通过“工改系统”预审后数据转到“省厅系统再次进行审批。“省厅系统生成施工许可证编号省厅系统完成后,数据再传回“工改系统”,最终实现办结。整体过程需要通过2个审批平台操作,相对繁琐,未实现简便效果。

优化建议:整合现有审批系统,实现只通过1个系统即可完成该事项的整体审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