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望花区卫生监督中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医疗机构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处罚情况 |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 | 无法联系 | ||
1 | 抚顺望花东义综合门诊部 |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已结案 |
2 | 新民街道油研社区卫生服务站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 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已结案 |
3 | 望花区黄卫口腔科诊所 |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 给予警告。 | 已结案 |
4 | 抚顺望花维丹口腔门诊部 | 新建的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未完成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已开工建设 | 给予警告。 | 已结案 |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