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泰主持召开望花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
浏览:3986次'时间:2021年9月24日

922日下午,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张泰主持召开望花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听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情况”“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望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望花区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暂行)》《望花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等。

会议指出: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阶段性办结的问题,要及时靠上指导,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尽快整改到位;对已办结的问题,要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做到整改一件、见效一件、群众满意一件,推动望花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强调:

要紧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主线,将市场主体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晴雨表,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要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望花区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暂行)》《望花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望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望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各项规定,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行动月工作成效,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在“十一”之前和市党代会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道、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望花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