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9546次'时间:2021年1月29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为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望花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对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的部署,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宣传的力度,加深政务信息公开程度。

(一)司法行政系统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情况  

望花区司法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全区“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安排,在政府网站、“8890”综合服务平台、“今日望花”“望花普法”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政府窗口办事部门相关事项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解读的同时,拓展宣传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广泛利用街(镇),社区(村)现有电子显示屏、Led展示屏、宣传格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利用社区居民、村民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将“辽宁普法”“抚顺普法”进行大力推送,进一步增加法律宣传覆盖面,将宣传工作重点转向了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发布信息的质量和时效上。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取得了很大的提升。

(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望花区司法局全力做好区政府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应诉协调工作。2020年,以申请信息公开为诉讼请求的行政应诉案件1件,该案件经过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后起诉,一审由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裁定:驳回原告惠某诉讼请求。原告惠某不服,已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尚未开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上级机关更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的力度。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工作的参与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望花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