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光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9379次'时间:2021年1月29日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光明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强化组织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全年无政府集中采购性支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制度仍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有些部门负责人对政务公开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高度自觉性,未能主动将部门需公开的文件、工作信息等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二是抓好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时学习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