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及时清运下水井垃圾的建议》(243号)答复
浏览:10171次'时间:2020年4月10日

陈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清运下水井垃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清运下水井垃圾的建议非常好,并且经过调查,确实存在下水井湿垃圾晾晒造成气味扰民的问题。

目前小区下水道疏通后的废弃物均由所在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弃管小区)清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2个,一是清掏的下水井湿垃圾清运需要密闭车辆,且运输成本较高,给物业公司带来一定难度;二是由于我市没有专门的粪便处理垃圾场,所以下水清掏的废物只能待其晾干后才清走,造成了空气污染。

下一步,我区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力争解决或减少下水井污物清掏造成的污染。一是积极向市相关部门反映,建议我市加快对粪便处理终端设施的建设。二是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物业将下水疏通后的废物及时清理。三是通过数字化城管和信访投诉热线,不断提高对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管,对不及时清理下水井污物的物业进行处罚。四是协调市垃圾填埋场,就清掏处的下水井污物排放给予开通绿灯,还市民一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另外感谢您对望花区城建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能提出更多好的建议,我区将非常感谢。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