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6616次'时间:2020年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市、区相关要求,现公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望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望花区财政局遵守《财政部政务公开规定》和《抚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望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批单》,有专人负责每日登陆8890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接收投诉建议及咨询件,分发至相关科室及时处理并进行反馈。

(二)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公开

积极配合营商局提供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涉及到本部门的相关指标及执行落实情况。积极做好督查审计的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均有更新更细致的要求,在具体实施上存在意识不到位、理解不精准、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在政务公开办的提示把关下,各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中,提高站位、进一步了解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及要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与时俱进,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