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将演武地区热电厂4栋楼160户列入搬迁计划内的建议》(312号)答复
浏览:19243次'时间:2018年7月19日

 

2018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将演武地区热电厂4栋楼160户列入搬迁计划内的建议》(312号)答复

 

 

徐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演武地区热电厂4栋楼160户列入搬迁计划内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演武地区通过2007年、2008年抚顺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及2010年、2013年演武地区拆迁建设,对于演武地区平房住宅实行自愿搬迁、异地安置的原则,共安置搬迁居民4000多户。

2016年通过抚顺市地质灾害区居民(6141户)避险搬迁,对于望花区演武小煤矿塌陷区楼房住宅实行避险搬迁、发放代金券、自主购房,共搬迁居民1437户,剩余15户未搬迁。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地质灾害区居民(6141户)避险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16]14号)第一条第(二)项第4款的“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相关部门和城区政府分工负责。市发改委(市采沉办)总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和相关城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规定,前期对于演武地区进行地质勘探,由煤科总院出具了《望花区演武街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表稳定性评价》,抚矿一公司住宅小区、抚顺铝厂住宅小区、石化演武小区、抚顺钢厂住宅小区在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

演武热电厂4栋楼原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设抚顺热电厂时期在厂区内搭建的临时展设房。热电厂建成后,后改为住宅配给本厂职工居住至今。原为抚顺热电厂产权房,居民承租使用。2015年望花区将4栋楼所在小区进行了环境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2017年通过抚顺矿业集团进行房改,部分居民已经取得房屋私有产权。

因热电厂4栋楼按照煤科总院出具《望花区演武街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表稳定性评价》不在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帮无法按照采沉避险实施搬迁。若要实施搬迁,应按照《抚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抚政办发[2015]19号)文件第七条“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等部门进行论证,确保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需要望花经济开发区依据其总体规划,提交区政府组织认证后,再纳入年度征收改造计划。

经与望花经济开发区沟通,现在短期内没有征收改造计划,故近期不能实施搬迁。

望谅觖。

              

         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