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现将《望花区支持OPC相关业态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望花区支持OPC相关业态
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总要求,积极响应《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等政策文件精神,加快培育OPC相关业态、构建产业生态,不断增强地区投资吸引力,加速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关联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现颁布《望花区支持OPC相关业态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OPC(人工智能“一人公司”)其广义概念是指个体或较少人力依托“开源LLM驱动型自主任务智能体系统”等AI工具实现从产品设计、研发、运营、管理到市场投放的,全链路闭环的新型创新创业模式。其核心是“人机协同”,人类负责创意与决策,AI承担执行与产出。这种模式具有轻资产、快迭代和生态化特征,是显著降低创业门槛、提升创新效率的AI业态关键细分赛道,对驱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聚焦OPC相关业态,培育产业生态,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内涵,以创新个体(或少量人力)为实施主体,以创新项目和应用场景为任务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营商环境优化,有效激发地区OPC关联领域的创新活力和投资吸引力。
二、工作目标
1.推动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发展:通过OPC模式赋能望花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跨境电商等重点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技术融合与应用创新,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
2.促进“开源LLM驱动型自主任务智能体系统”关联项目和应用场景落地:重点支持以大语言模型为基础的任务代理系统场景应用,推动其在生产、服务等领域的深度集成,助力产业智能化升级。
3.吸引专业领域高端人才:构建OPC友好型创新创业环境,吸引AI、工业互联网和跨境电商、具身智能、虚拟现实等领域人才集聚望花区,形成“人才—创新—产业”良性循环。
4.拓宽创新创业渠道:通过鼓励单一个体凭借数字科技与创意,实现从研发到运营的全链路闭环,大幅降低创业门槛,多元化开辟创新路径,有效提升高校毕业生的留抚比例。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望花区辖区范围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较少人力实现AI人机协同的项目和应用场景。
四、支持方向
1.重点支持利用AI工具开展OPC创业,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跨境电商相关项目。
2.鼓励广泛开发OPC应用场景,赋能千行百业,对典型案例进行不断优化提升,加大复制和推广力度。
3.倡导“轻资产、快迭代”模式,引导OPC向垂直细分领域深耕,形成“小而美、深而专”的创新生态。
4.推动产学研结合,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OPC实施主体协作,加速技术转化升级。
五、支持方式
(一)项目和场景直接补贴
1.补贴对象:一是面向望花区辖区内的民营小微企业OPC相关项目或应用场景进行补贴。二是对于中、大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含国企、机关和事业单位)以较少人力实现AI人机协同的应用场景典型案例进行补贴。三是针对高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在望花区创办企业所开展的OPC相关项目或应用场景进行补贴。
2.实施流程:由望花区行业部门面向社会发布通知,组织申报,由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和应用场景进行评审打分,遴选优秀项目和应用场景作为典型范例并对其给予资金奖励。
3.奖励机制:每个类别每年遴选1-5个优秀创业项目或应用场景,单体项目和应用场景给予实施主体不高于1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税收政策
对于符合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法定条件的OPC主体,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以及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一次性创业补贴
全面支持符合条件的OPC创业主体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执行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于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宁省创办小微企业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根据从事新产业、新业态等模式创业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上浮30%,有效降低OPC创业启动成本。
(四)普惠算力补贴
对于年度计费Token消耗量达到规定额度的OPC企业,按照其实际发生Token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算力补贴,具体额度标准、补贴标准及申领流程以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五)专属政务服务
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增设“OPC专属一站式服务专窗”,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注册、业务办理、问题转接等全流程便捷服务,提升OPC主体办事效率。
(六)人才政策
支持OPC相关企业及人才全面适用“兴辽英才计划”和“抚顺英才计划”等政策,在人才引进、培育、留存、使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相关具体认定、申报及待遇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辽宁省及抚顺市最新人才政策规定执行。
(七)强化资源优化
OPC相关企业和机构在符合规定标准前提下,可优先入驻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并由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各类招商活动和载体,帮助企业协调对接国内优质产业和服务资源。
六、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望花区OPC业态发展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数据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场局及区委人才办。
专班主要职责为通过常态化会商机制,制定OPC业态发展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重点工作安排;负责政策的解读、宣传与落地兑现;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保障OPC相关业态高质量发展。
七、合规性条款
(一)OPC运营主体的法律与AI合规义务
OPC实施主体在运营与创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以下主体责任:
1.企业设立与经营合规:如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合规:业务开展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算法安全、数据来源合法、个人信息依法脱敏处理,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3.自主合规责任:企业应自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合规义务。本政策所提供的扶持措施,不替代、不减轻实施主体在自身经营、数据安全、算法伦理等方面的法定责任。
(二)公平竞争审查声明
本《意见》的制定与实施,已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三)财政支持与程序规范
本《意见》所涉及的各类补贴、贷款贴息、算力券等财政支持措施,资金来源均纳入规范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体系。具体实施须遵循以下原则:
程序公开公正:项目补贴、普惠算力补贴等评审工作,须遵循发布通知、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异议受理与反馈的规范流程。评审过程实行专家回避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监管与责任:申报主体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任何通过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回已拨付资金,并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全过程接受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与上位法衔接声明
本《意见》中引述或涉及的各项政策均是对国家、辽宁省、抚顺市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落实与执行。如上述上位法、上级政策发生调整,本《意见》相关条款将自动按最新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意见》中涉及的“项目与场景直接补贴”“普惠算力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各项支持措施的具体申请条件、评审标准、补贴额度、申领与拨付流程、绩效评价及监督管理要求,由望花区OPC业态发展工作专班另行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2.本《意见》自正式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后进行评估优化。
3.本《意见》由望花区OPC业态发展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