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12-11 星期四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二维码
 
规范性文件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件号:望政规发〔2025〕2号    成文日期:2025-4-9
文件正文  
望政规发〔2025〕2号

望花经济开发区,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推进望花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宣布失效以下1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1.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望政办发〔2024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宣布失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期按公布之日起算。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54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关于《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文件解读

 

2024年3月12日,区发改局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望政办规发〔2024〕1号)文件。

2025年3月,区发改局新制发同名同类文件,该文件已被确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为2025年有关配套政策,对2024年规定的内容具有替代性,所以需对2024年的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清理。

区司法局严格落实省、市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清理原则,认真征求区发改局的意见,并对其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核。最终清理结果为《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望政办规发〔2024〕1号)文件宣布失效。该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以区政府文件印发。

 


主办单位:抚顺市望花区政府 联系方式:024-56888071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104040001 ICP备案:辽ICP备13005445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4020000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