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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办规发〔2025〕1号    成文日期:2025-3-24
文件正文  
望政办规发〔2025〕1号

望花经济开发区,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望花区政府办公室      

20253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

 

一、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1.2025年一季度,辖区企业实施的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纳入本区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去年同期每增长5000万元,区级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上限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00万元以上、未达5000万元,区级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0万元以上、未达3000万元,区级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等)

2.2025年全年,辖区企业实施的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纳入本区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去年同期每增长1亿元,区级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上限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00万元以上、未达1亿元,区级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00万元以上、未达5000万元,区级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0万元以上、未达3000万元,区级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等)

二、鼓励辖区规上制造业企业稳产增效

3.2025年一季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产值增速实现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包含子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额度为:奖励资金额度=企业一季度产值占全区一季度规上工业总产值的占比×100(奖励资金最高额度50万元);对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产值增速5%以上(含5%)的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且产值增速5%以上(含5%)的制造业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注:子公司如与总公司合计享受该奖励政策,则子公司不再重复享受上述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等)

4.2025年全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且产值增速实现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产值增速5%以上(含5%)的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产值增速5%以上(含5%)的制造业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等)

三、鼓励辖区库内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

5.2025年全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未达到2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产值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未达到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产值在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等)

 

四、激励商贸流通业发展

6.2025年在库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行业经营主体,全年零售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且全年累计增速在50%以上(含50%),一次性奖励2万元;全年零售额累计在1亿元以上且全年累计增速在20%以上(含20%),一次性奖励5万元;符合多种奖励条件的,取金额最高值。对当年新替换入库的限下样本单位每户给予奖励0.3万元;限下样本单位每季度零售额在40万元以上,季度零售额增速在40%(含40%)以上,按季度奖励0.2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等)

7.支持连锁品牌发展,对2025年在我区独立核算并首次升限的全国性品牌连锁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当年零售额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零售业企业和当年营业额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当年零售额2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和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在省外新开设经营门店并在我区统一核算的品牌连锁限上商贸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省外经营门店当年零售额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零售业企业和省外经营门店当年营业额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省外经营门店当年零售额2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和省外经营门店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推动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

8.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扶持本地企业及单位将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项目形成较大投资,能迅速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或显著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对地方经济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对于获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后补助的企业,在省政府补助的基础上,本地将额外给予省补助金额5%的支持,且该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等)

六、支持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

9.支持养殖场智能化,支持草食家畜(包括牛、羊、驴、鹿)养殖场养殖设施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省级按照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的35%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400万元。区级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对符合的养殖场,对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的5%予以追加奖励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等)

七、壮大丰富辖区经济体量

10.针对工业企业:对2025年度新企业(新投产)晋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10万元补助奖励。对当年新替换入库的规下工业企业样本单位每户予以一次性奖励,国家样本每户奖励5000元,省样本每户奖励3000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等)

11.针对建筑业企业:对新增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且入库当年产生产值的单位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等)

12.针对批发零售行业:对当年注册成立并达限纳统批发零售行业经营主体,纳统当年零售额500万以上(含500万)奖励2万元,3000万以上(含3000万)奖励5万元,5000万以上(5000万)奖励10万元。对当年首次达限纳统的批发零售和餐饮住宿经营主体,入库当年给予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等)

13.针对其他服务业:规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规上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规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七个行业2025年在库的经营主体,若全年营业收入增速在10%以上(含10%),奖励1万元。当年注册成立且升规纳统的经营主体,在纳统当年奖励1万元。对于非当年注册成立,但于当年首次升规纳统的经营主体,入库当年奖励0.5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数据局、区文旅局等)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一季度奖励政策可与全年兼得。本政策由望花区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文件解读  

关于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的政策解读


按照区政府要求,为便于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更好的理解《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称《若干配套政策》)有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配套政策》出台依据

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社会信心,省、市政府分别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41和《抚顺市落实<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若干配套政策》抚政办规〔20241)。望花区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于2024年3月出台了《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望政办规发〔20241

今年,为进一步巩固经济向上向好态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我区相关单位结合我区实际,在现有稳经济政策举措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前期征求了审计局、司法局、市场局等部门及区级领导意见形成了2025年《若干配套政策》

二、《若干配套政策》编制过程

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25年3月5日-25年3月6日向各区直部门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5年3月14日-17日再次征求意见,根据各相关部门及区领导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本稿。并通过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若干配套政策》于2025324日经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

三、《若干配套政策》主要内容

该政策覆盖我区一二三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建筑业产值等指标有激励作用,共包含七个方面,13条政策。第一部分,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第二部分,鼓励辖区规上制造业企业稳产增效。第三部分,鼓励辖区库内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第四部分,激励商贸流通业发展。第五部分,推动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第六部分,支持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第部分,壮大丰富辖区经济体量

四、《若干配套政策》现实意义

望花区始终将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的关键节点,精准出台《望花区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配套政策》。聚焦产业发展薄弱环节,以高“含金量”的政策设计、强“靶向性”的扶持举措,通过“真招实招”破解企业投资、生产、创新等领域的现实难题,以“真金白银”的奖励补贴为企业注入发展动能。政策通过发挥杠杆撬动与导向引领作用,全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产业经济活力、稳定社会发展预期,为全区经济持续向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解读单位:望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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