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及《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会程序>》(抚政办〔2023〕16号)等文件要求,区直各部门对日常履职过程中涉及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议,并依法依规公开。
二、主要内容
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确需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解读单位:望花区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康云龙
联系电话:5688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