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峪镇人民政府,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现将《望花区西北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望花区西北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抚顺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收官,大力改善望花区区域环境,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望花区西北部空气质量PM2.5浓度偏高的现状,我区将实施降低“1微克行动”计划。按照望花区区域污染特征和治理实际,力争将该区域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7ug/m³以下,确保完成抚顺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大气污染整治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望花区西北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丛阳任组长,分管副区长陈春林任副组长,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镇、城乡建设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员为成员单位及成员,统筹调度推进排查、整治、监督责任落实等相关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优化能源结构,严控散煤污染
散煤燃烧现象仍然存在,造成早间5时至9时、夜间17时至21时规律性高值,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污染等级。一是清洁能源替代取暖效果未达预期,居民使用意愿不强。二是因供暖用电价格高昂,导致散煤清洁替代设备使用率低,已安装散煤替代居民复烧散煤、废旧木板等高污染燃料现象普遍存在。
解决措施:深入排查区域散煤取暖用户,对未改造散煤取暖用户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坚决杜绝燃烧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切实减少污染排放;督促已安装清洁化替代设施的用户提高使用率,确保应用尽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防止散煤复烧。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区执法队、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开展扬尘整治,加强施工监管
解决措施一:继续强化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工作,对未开工的工地进行巡查,确保无裸土堆放等现象发生,督促工地做好开复工前抑尘、防尘措施。常态化开展“六个百分百”落实巡查检查,确保施工扬尘管控长效化、规范化。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住建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解决措施二:严格落实城区主要交通道路、社区间衔接路段的清扫保洁措施,实行定期全面清理,结合季节特征采取吸扫或清洗,并建立洒水制度,确保路面常态保持清洁。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解决措施三:进一步加大道路遗撒和散流体运输车辆的执法巡查频次,重点对建筑工地周边、主要运输路段及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检查,严厉打击车辆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遗撒遗漏等行为。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执法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集中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解决措施:全面排查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动态更新整治清单,严格执法检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运行及定期维护情况,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应装尽装、应用尽用”。对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净化设施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重点区域内严禁露天烧烤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实现违规露天烧烤动态“清零”。同时,加强对地埋式烟道的排查整治,确保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队、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强化管控秸秆焚烧
各乡镇街道三级网格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宣传手段不够有力,巡查管控效果不明显。
解决措施:
①压实属地管控责任,加强春秋季巡查,充分发挥秸秆三级网格工作体系作用,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管控期间,进一步严格执行“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护林员、水管员等力量,全员上阵,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强化农村秸秆和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管控,确保预警和管控期间“零火点”、“零通报”;
②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小视频、大喇叭等宣传手段,加强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引导村民有序焚烧,切实做到“宜烧则烧,应管则管”。
③严肃问责机制。强化秸秆巡查,发现火点,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提出问责建议。将对镇、村“两委”班子进行全市通报。
牵头单位:望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执法队、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加强城区烧纸祭祀管控
解决措施一:加强对祭祀用品生产、销售、运输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违规祭祀用品的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焚烧行为。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按序时推进并长期坚持
解决措施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平台、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理念和政策法规,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绿色祭祀方式。组织社区干部、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文明祭祀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解决措施三:织密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巡查管控。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不文明祭祀行为及时劝阻和引导,确保建成区内无不文明祭祀焚烧行为发生。对重点时段网格员履职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按序时推进并长期坚持
解决措施四:建立健全祭祀焚烧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常态化管控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将祭祀焚烧管控纳入各镇街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强化烟花爆竹管控
解决措施一:制定禁燃区管控方案,明确禁放区域和重点管控范围,通过政府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在禁放区域周边设置明显标识和警示牌,提醒群众遵守规定。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解决措施二:强化源头治理,开展烟花爆竹销售专项整治,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销售非法产品行为,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切断非法流通渠道。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解决措施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禁限放政策、安全燃放知识及违规燃放的法律责任。发挥社区、物业作用,利用小喇叭、条幅等方式倡导环保庆祝方式。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文明过节”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禁限放规定。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重污染天气及臭氧污染应对管控方面
1.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联动不足。
解决措施:根据抚顺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部门与乡镇街道的实时沟通机制,及时共享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工作动态,确保快速响应和协同行动。每次预警结束后,组织复盘会议,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工作提示或督办意见,持续优化应对机制。
牵头单位:望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适时预警并长期坚持
2.臭氧污染管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解决措施:臭氧污染预警期间,严禁在日照强烈时段进行涂料、外墙刷漆、柏油马路修整等作业,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函或预警函。加密涉VOCs企业巡查频次,重点检查“一厂一策”治理方案落实情况,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增加站点周边及上风向区域的道路洒水和喷雾频次,避免洒水车辆在敏感区域怠速停留,防止干扰监测数据。强化汽修、工业涂装、餐饮油烟等重点行业的管控,推动VOCs企业深度治理。
牵头单位:望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适时预警并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机制,将空气质量改善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配备专职网格员,实施“发现-处置-反馈”闭环管理。
(二)完善反馈机制
定期报送进展,国控站点数据异常时相关部门要快速做出应对措施,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三)鼓励公众参与
实施环境违法举报奖励,鼓励市民“随手拍”曝光扬尘、工业污染等问题,加强正反典型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附件:1.附件说明
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措施清单》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
附件说明
当前,望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虽然采取了很多管控措施,但全省20个大气污染较重区域的帽子仍未摘掉,根据日常巡查和管控情况,梳理出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在禁燃区外散煤销售网点规范管理、道路扬尘综合整治、秸秆焚烧管控、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生活垃圾收集治理等方面仍需加强。为更好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措施清单》,努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附件2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措施清单
序号 | 城市 | 重点区域 | 问题类型 | 存在问题 | 具体问题描述 | 解决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月度进展(每月3日前报) |
1 | 抚顺市 | 抚顺市望花区西北部 | 面源方面 |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燃烧效果不明显 | 一是清洁能源替代取暖效果未达预期,居民使用意愿不强。二是因供暖用电价格高昂,导致散煤清洁替代设备使用率低已安装散煤替代居民复烧散煤、废旧木板等高污染燃料现象普遍存在。 | 深入排查区域散煤取暖用户,对未改造散煤取暖用户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坚决杜绝燃烧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切实减少污染排放;督促已安装清洁化替代设施的用户提高使用率,确保应用尽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防止散煤复烧。 | 长期坚持 | 区发改局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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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抚顺市 | 抚顺市望花区西北部 | 面源方面 | 扬尘管控存在不足 | 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 | 继续强化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工作,对未开工的工地进行巡查,确保无裸土堆放等现象发生,督促工地做好开复工前抑尘、防尘措施。常态化开展“六个百分百”落实巡查检查,确保施工扬尘管控长效化、规范化。 | 长期坚持 | 区住建局 | 区住建局、住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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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不到位 | 严格落实城区主要交通道路、社区间衔接路段的清扫保洁措施,实行定期全面清理,结合季节特征采取吸扫或清洗,并建立洒水制度,确保路面常态保持清洁。 | 长期坚持 | 区住建局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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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存在道路遗撒现象 | 进一步加大道路遗撒和散流体运输车辆的执法巡查频次,重点对建筑工地周边、主要运输路段及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检查,严厉打击车辆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遗撒遗漏等行为。 | 长期坚持 | 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 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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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抚顺市 | 抚顺市望花区西北部 | 面源方面 | 餐饮油烟方面 | 部分餐饮门店管理不规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规范或未正常运行 | 全面排查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动态更新整治清单,严格执法检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运行及定期维护情况,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应装尽装、应用尽用”。对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净化设施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重点区域内严禁露天烧烤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实现违规露天烧烤动态“清零”。同时,加强对地埋式烟道的排查整治,确保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 长期坚持 | 区住建局 | 区执法队、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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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抚顺市 | 抚顺市望花区西北部 | 面源方面 | 秸秆焚烧方面 | 各乡镇街道三级网格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宣传手段不够有力,巡查管控效果不明显。 | ①压实属地管控责任,加强春秋季巡查,充分发挥秸秆三级网格工作体系作用,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管控期间,进一步严格执行“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护林员、水管员等力量,全员上阵,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强化农村秸秆和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管控,确保预警和管控期间“零火点”、“零通报”; ②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小视频、大喇叭等宣传手段,加强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引导村民有序焚烧,切实做到“宜烧则烧,应管则管”。 ③严肃问责机制。强化秸秆巡查,发现火点,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提出问责建议。将对镇、村“两委”班子进行全市通报。 | 长期坚持 | 望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 区农业农村局、区执法队、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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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抚顺市 | 抚顺市望花区西北部 | 面源方面 | 祭祀焚烧方面 | 祭祀焚烧源头管控不严,生产、销售、使用祭祀用品的监管力度不足,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 加强对祭祀用品生产、销售、运输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违规祭祀用品的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焚烧行为。 | 按序时推进并长期坚持 | 区民政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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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文明祭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不足,传统祭祀焚烧习俗仍未有效转变。 |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平台、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理念和政策法规,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绿色祭祀方式。组织社区干部、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文明祭祀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 长期坚持 | 区委宣传部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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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不足,不文明祭祀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 织密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巡查管控。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不文明祭祀行为及时劝阻和引导,确保建成区内无不文明祭祀焚烧行为发生。对重点时段网格员履职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 按序时推进并长期坚持 | 各乡镇街道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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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祭祀焚烧管控工作存在阶段性、运动式现象,未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治理模式。 | 建立健全祭祀焚烧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常态化管控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将祭祀焚烧管控纳入各镇街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长期坚持 | 区民政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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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抚顺市 | 抚顺市望花区西北部 | 面源方面 | 烟花爆竹方面 | 重点时段管控不到位,日常管理中,门市开业、婚庆等活动时烟花爆竹燃放现象频发,常态化管理存在短板,禁限放政策落实不彻底。 | 制定禁燃区管控方案,明确禁放区域和重点管控范围,通过政府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在禁放区域周边设置明显标识和警示牌,提醒群众遵守规定。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规行为。 | 2025年12月底前 | 区公安分局 | 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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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源头治理,开展烟花爆竹销售专项整治,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销售非法产品行为,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切断非法流通渠道。 | 长期坚持 | 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 | 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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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禁限放政策、安全燃放知识及违规燃放的法律责任。发挥社区、物业作用,利用小喇叭、条幅等方式倡导环保庆祝方式。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文明过节”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禁限放规定。 | 长期坚持 | 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 | 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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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抚顺市 | 抚顺市望花区西北部 | 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方面 | 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方面 |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联动不足。 | 根据抚顺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部门与乡镇街道的实时沟通机制,及时共享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工作动态,确保快速响应和协同行动。每次预警结束后,组织复盘会议,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工作提示或督办意见,持续优化应对机制。 | 适时预警并长期坚持 | 望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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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污染管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 臭氧污染预警期间,严禁在日照强烈时段进行涂料、外墙刷漆、柏油马路修整等作业,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函或预警函。加密涉VOCs企业巡查频次,重点检查“一厂一策”治理方案落实情况,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增加站点周边及上风向区域的道路洒水和喷雾频次,避免洒水车辆在敏感区域怠速停留,防止干扰监测数据。强化汽修、工业涂装、餐饮油烟等重点行业的管控,推动VOCs企业深度治理。 | 适时预警并长期坚持 | 望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 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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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抚顺市 | 抚顺市望花区西北部 | 点源 | 道路扬尘 | 老钢南侧土路未硬化,车辆行驶过程中路面有扬尘现象。 | 由抚顺特钢出资协助政府完成厂外道路的铺设工作。 | 2025年12月底前 | 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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