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峪镇人民政府,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现将《抚顺市望花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抚顺市望花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望花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望花区西北部PM2.5浓度偏高的现状,我区将实施降低“1微克行动”计划。按照区域污染特征和治理实际,力争将该区域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7微克/立方米以下,确保完成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整治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望花区西北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镇街、城乡建设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排查、整治、监督等各项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优化能源结构,严控散煤污染
1.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散煤治理为核心,计划完成1339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强化已改造用户巡查,防止散煤复烧,对未覆盖区域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同步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打击劣质煤流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镇)
2.强化燃煤污染控制。深入开展区域小型燃煤锅炉排查,坚决防止已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出现反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二)开展扬尘整治,加强施工监管
1.实施堆场料场扬尘管控行动。建立企业及社会堆场整治清单,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按要求封闭化管理并配备喷淋、围挡设施,强化运输车辆密闭管控,定期巡查监测,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各街镇、望花经济开发区)
2.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对新建项目施工现场做到“六个百分百”,老旧小区改造中落实洒水抑尘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3.推进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重点排查鞍山路、雷锋路及站点周边裸地,实施硬化或绿化,督促企业商户完成厂区裸地硬化铺装。(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加强运输车辆泄漏遗撒整治。强化煤炭、渣土等散装运输车辆执法检查,重点路段加密巡查,严惩遗撒行为。(责任单位:区执法队、区交通局)
5.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升机械化清扫率至85%以上,重点区域每日洒水2-3次,严控道路开挖作业并落实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乡建设中心)
(三)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企业监管
1.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钢铁、建材等企业执法检查,推进新钢、特钢节能减排项目,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协调特钢尽快完成无组织排放整改。加大供暖期特别是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自主采取生产调控措施,通过压减生产负荷、清洁运输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各街镇)
2.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项目,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证后监管,严查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以及不未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3.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开发区、演武、塔峪等重点区域开展摸底排查整治,关停整改结合,实施动态管理防止反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各街镇)
(四)严控四源污染,加大执法力度
1.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控。按照区政府关于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要求,从销售和流通环节管控烟花爆竹燃放(责任单位:望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局、各街镇)
2.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禁燃区内严格禁止使用列入《高污染燃料目录》的各类燃料,强化煤质监测及散煤销售巡查,巩固汪良、五老等重点区域整治成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各街镇)
3.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控。压实属地管控责任,加强春秋季巡查,推广秸秆“五化利用”提升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镇)
4.加强城区烧纸祭祀管控。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推行文明祭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
(五)推动站点周边区域综合整治
1.集中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全面排查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动态更新整治清单,严格执法检查,要求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禁城区露天烧烤行为。(责任单位:执法队、各街镇)
2.强化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建立喷漆汽修企业清单,推动封闭作业及废气治理设施建设,严控VOCs排放;对不符合条件的汽修企业取消喷漆业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街镇)
3.推进生活垃圾收集治理。强化生活垃圾收集站卫生管理,现有敞开式收集站要规范卫生防护措施,并逐步改造为密闭式收集站。加强垃圾车管控,实行垃圾车滤液收集,严禁遗撒。(责任单位:城乡建设中心)
(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完善清单,规范流程,提升应对能力。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范响应流程,落实分级减排措施。(责任单位: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大重污染应急期间检查执法力度。应急期间重点检查减排措施落实、数据造假及超标排放行为,对重点企业驻厂监管,严查违法问题并追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区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反馈机制
定期报送进展,国控站点数据异常时相关部门要快速做出应对措施,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三)鼓励公众参与
实施环境违法举报奖励,鼓励市民“随手拍”曝光扬尘、工业污染等问题,加强正反典型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附件:《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措施清单》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措施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