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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抚顺市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21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1463次'时间:2026年6月24日

一、整改任务

民用和农业散煤替代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部分禁燃区内散煤禁而不绝。一是责任分工不清;二是监管执法力度不够;三是散煤销售清理取缔工作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消除禁燃区内散煤销售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督执法,配合市级做好散煤抽检工作,保障商品煤质量。

2.组织开展禁燃区排查,发现散煤销售网点及时清理取缔,严厉打击禁燃区内散煤销售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领导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望花区的实际制定了《望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专项整治方案》,并及时下发给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科室。截至2025年12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禁燃区内存在散煤销售网点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6  6  24 日至 2026 7  7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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