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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望花区环卫设备更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浏览:7811次'时间:2025年9月10日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要求,在望花区环卫设备更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望花区环卫设备更新项目 2.项目性质: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项目计划更新各类环卫设备、设施共计52台(套),其中专业车辆49台,垃圾收运设施3套。主要内容包括:(1)新能源核心装备升级,配置19台电动垃圾压缩车、2台新能源扫道车及1台电动吸污车,覆盖主干道与居民区作业,实现静音化、零排放清运;(2)垃圾分类设施强化,新增3套液压翻桶式干垃圾处理设施;(3)燃油设备清洁化迭代,更新7台国六湿扫车、6台高压洒水车;(4)应急能力补强,部署5台多功能除雪车与撒布车,支持推雪、抛雪、融雪剂精准喷洒一体化作业。 4.项目范围:抚顺市望花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议和意见。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项目责任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六、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单位:抚顺市望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委托单位联系人:耿洪涛 联系电话:13504137533
抚顺市望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公告日期:202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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