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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152项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浏览:10887次'时间:2016年11月3日
抚望政发〔2016〕13号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抚政发〔2016〕20号),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取消与我区相关的9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单位、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附件:望花区人民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9项)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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